如果把以前选修的信息技术课比喻成“0”,那么现在纳入必修的信息科技课就是“1”,教育部把信息技术课改为信息科技课,并且列入必修,这是从“0”到“1”的巨大转变,也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信息科技的进步,数字素养与技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一种必备素养和技能,学校需要成为数字素养教育和信息科技课程的主阵地。如果把以前选修的信息技术课比喻成“0”,那么现在纳入必修的信息科技课就是“1”,教育部把信息技术课改为信息科技课,并且列入必修,这是从“0”到“1”的巨大转变,也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从培养信息科技课程核心素养出发
对于一线教师来说,开展任何一门课程,都要从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出发。同样,培养学科核心素养也是信息科技课程的出发点。
信息科技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这四个维度有各自的特征,同时又互相支持、互相渗透,能够共同促进学生数字素养与技能的提升。
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计算思维是指个体运用计算机科学的思想方法,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涉及分解、建模、算法设计等思维活动。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通过选用合适的数字设备、平台和资源,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开展探究性学习,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信息社会责任是指个体在信息社会中的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我们在设计信息科技课程标准的时候,首先把学生分成四个学段: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第四学段(7—9年级)。我们对四个学段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表现做了刻画,设计了素养表现的二维表,其中一个维度是学段,另一个维度是数字素养的四个层次,即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数字素养表现的二维表刻画了学生在不同学段、不同维度应该达到的素养表现。
定义了素养表现,就相当于定义了培养学生的目标。根据素养表现,我们研究学科逻辑如何支持这些素养表现的培育;有了学科逻辑主线,我们开始研究课程内容承载如何满足素养表现要求和学科逻辑主线;有了课程内容以后,我们开始研究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情境和案例,这些情境和案例是“平衡”的重要的手段。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不能只有城市的案例,还需要有一些乡村的案例;不能只有经济发达地区的案例,还要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案例。有了情境和案例以后,我们还要有学业质量标准。
因此,素养表现是起点,我们要利用、把握好素养表现培育的学科逻辑,组织好内容承载,选择好情境案例,控制好学业质量。经历了多次迭代与优化,最终形成了本次公布的课程标准。
新课标即将带来三大明显变化
过去,义务教育阶段信息科技课程没有国家级的课程标准,部分省市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有一部分信息技术内容。然而,信息技术课程内容过于强调操作,如文字录入、软件的学习和操作、编程等。其实,这些都不是信息科技素养教育的核心。
这次公布的新课标第一个明显变化就是把信息技术改为信息科技,课程名称的改变体现了教育思维的重大变革。技术的导向,关注操作和知识点,培训的方向是熟练程度和技巧,导致学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科技的导向是如何认识、理解这个世界,是面对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科技导向下培养的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由此,学生的适应力、胜任力和创造力才能得到提升。
技术导向没有办法撑起素质教育,也很难达到立德树人,因此我们要把原来重操作、重知识点的信息技术,转变成重科学、重素养的信息科技。此外,原来学校里接触信息技术课的就是参加各种比赛的一小部分学生,现在变成了信息科技,其覆盖面也转变为涵盖城市和农村学校的全体学生。
第二个明显变化是课程方案修订指向学科大概念。大概念是一个学科的科学基础,约定了一个学科的知识关系,所有的知识在这里可以变成一个知识网络,贯穿其中的是学科逻辑。
以前,有些地区对信息技术课程没有足够的研究,简单地把大学的课程缩减一点放到中学,中学的课程再缩减一点放到小学。如大学有“计算机原理”,中学有“计算机原理初步”,小学有“计算机原理入门”。一门“计算机原理”课程这样分解是不科学的。我们看数学学科,学生从小开始识数,然后学习加法、减法、乘法、除法、乘方、开方、指数、对数、几何、微分、积分,它有非常好的内在学科逻辑,而不是把一门大学课程简单地划分一点儿拿到中学,再划分一点儿拿到小学。
因此,我们找到了数据、算法、网络、信息处理、信息安全、 这六条信息科技学科逻辑主线,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统筹安排各学段学习内容。小学低年级注重生活体验;小学中高年级初步学习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并体验其应用;初中阶段深化原理认识,探索利用信息科技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这样,中小学生就能够通过信息科技课程体系的学习,在六条逻辑主线上得到递进的、螺旋式的提升。
第三个明显变化是将“跨学科主题”作为信息科技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倡导真实性学习。学科之间的整合与融合是现实生活中的必然,所以我们把信息科技课程内容和其他相关学科内容设计了一些交叉式实践,让学生有一种综合的思考,特别是关注课程内容与学生的真实生活相结合。
在教学方式上,以真实问题或项目驱动,引导学生经历原理运用过程、计算思维过程和数字化工具应用过程,建构知识,提升问题解决能力。注重创设真实情境,引入多元化数字资源,提高学生的学习参与度。支持学生在数字化学习环境下进行自我规划、自我管理和自我评价,鼓励“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凸显学生的主体性。
如果所有的情境、案例都是学生没见过的、摸不着边的,这样的教学对于学生来说就是空洞的、毫无意义的。因此,我们特别强调使用学生见过的、有体验的、真实的情境和案例来教学。这利于学生在真实的生活实践中回答如何面对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如何举一反三解决一类问题。
从新课标走向健康的课程生态
信息科技课程有了标准以后,我们需要明确,不管是学校还是一线教师,大概念的课程架构思路需要有所把握。在教和引导学的过程当中,信息科技课程强调解决问题过程中的全局观(规划)、设计观(方法论)、步骤观(算法)和价值观(评价)(算法与编程的显性和隐性),时刻启迪学生对计算思维的体验,培养学生面对数字社会的基本素养。
面向课程实施,如果要抓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我觉得是信息科技中问题求解的思维方法——计算思维。计算思维是信息科技学科里最本质的,也是我们最应该拎出来的。在数字时代,信息科技课程实施一定要突出解决问题,而且是真实的问题,是通过计算思维、信息科技手段解决的问题。数字素养与技能在学业课程标准和学段目标的描述当中都很具体,也很明确。课程实施中,教师要遵循一定的方法与逻辑,构造清晰的计算思维和数字素养与技能的知识脉络。
信息科技课程标准体现了规定性与差异性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整体性和指导性,有助于引导各地和学校深化义务教育改革。课程标准公布只是一个起点,未来的路还非常长。起点是课程标准,目的地是一个健康的课程生态,中间还有很多路要走。我们所有的参与者都应该有探索和创新精神,利用好信息科学与技术的思想、理念、技术、平台、工具。这种教材、资源、师资一体化的建设、提升与优化,有助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打造信息科技课程的健康发展生态。
(作者系教育部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专家组组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院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