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教育部召开“办实事见实效”系列新闻发布会首场,围绕“双减”工作情况介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会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介绍,目前,经过各方不懈努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学科类培训大幅压减,目前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3 8%,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4 1%。留下的培训机构一部分转为非营利性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不适合转非的将被进一步...
12月21日,教育部召开“办实事 见实效”系列新闻发布会首场,围绕“双减”工作情况介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
会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介绍,目前,经过各方不懈努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学科类培训大幅压减,目前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3.8%,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4.1%。留下的培训机构一部分转为非营利性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不适合转非的将被进一步注销。培训市场虚火大幅降温,广告基本绝迹,资本大幅撤离,野蛮生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支持和认可“双减”改革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据介绍,教育部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将其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系统抓、区分阶段抓、突出重点抓。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牵头建立由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9个部门组成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实现上下同频,建立“双减”工作台账、信息日报和定期调度制度,健全学校直报平台和全国校外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督促各地成立专门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注重示范引领,召开全国试点地区工作推进会,促进先行先试,探索深入治理。
二是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思路,单独或会同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快速密集出台20余个配套文件,及时提供政策供给和操作指导,实现全覆盖、全链条治理,基本建立起了“1+N”政策制度体系。在政策层面,对培训材料和人员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预收费监管、上市公司清理整治、加强体育培训监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在操作层面,对学科类培训范围界定、“营转非”、“备改审”、查处隐形变异培训、广告管控、强化风险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了实操性指导。在解读方面,多次举办全国培训班,深入解读文件,加强针对性指导。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培训。打击隐形变异,指导各地统筹运用好挂牌督学、社区网格员、网上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明确合规要求,把准变异形态,建立辨别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强化监管执法。指导抖音、微信、钉钉等平台企业主动开展清理工作,坚决防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蔓延。开展暗访巡查,对全国31个省市及新疆兵团进行了调研指导,暗访学校89所、培训机构938家,访谈学生800余人、家长1600余人,对发现的485个问题线索全部反馈相关省份及时处置。组织各地在周末、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暗访,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培训机构7万余家,取缔黑机构414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线上培训日常巡查,关停了199个培训系统。核查举报线索,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上收到的34447条有效线索及时转交相关省份予以核查处理,及时梳理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
四是严防侵害群众利益。加强资金监管,指导各地对培训机构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发出消费提醒,在暑期、国庆等重点时段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建共享校外培训市场良好消费环境。规范合同行为,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签约履约行为,避免“霸王条款”、欺诈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清理整治广告,清理存量、杜绝增量,营造街面清静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强风险应对防范。及时监测预警,开展“爆雷”“冒烟”机构监测,研判风险、发出预警、通报信息、随时调度、推广经验,帮助指导相关省份积极稳妥做好维稳处置工作。化解从业人员风险,指导各地加大调解仲裁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开展转就业服务,维护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处置指导,印发风险防范清单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南,提升各地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开展“五个一批”宣传工作,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创新,勇于担当,涌现出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在学科类机构压减方面,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安徽、山东、广东、青海、新疆、兵团等地大力推动机构压减,压减率都达到90%以上。在“营转非”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西藏、兵团等地积极优化流程,“营转非”完成率都达到95%以上。在加强执法查处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等地迅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培训机构无证办学、夸大营销、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合同、制造焦虑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加强经费监管方面,北京、吉林、上海、浙江、山东、湖南等地建立资金监管有效机制,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在非学科类培训管理方面,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广东等地加强学科类非学科类科学鉴别,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统筹管理。在清理整治广告方面,北京、浙江、安徽、江西、四川、甘肃等地对教育培训类广告实施定向监测、重拳查处,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在严格防范风险方面,北京、上海、浙江、广东、陕西、宁夏等地加强劳动用工风险监测管控,积极为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政策宣讲和心理疏导服务,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在加强督导检查方面,北京、浙江、河南、青海、新疆、兵团等地加强“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公布投诉举报热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巩固成果防反弹,消除盲点找问题,提高水平抓突破,宣传引导造氛围,持续深入推动校外培训治理落地见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