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等九部门16日发布“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将达到50%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健全。逐年测算入园需求普惠园布局三年一调整“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将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

  教育部等九部门16日发布“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将达到50%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健全。

  逐年测算入园需求 普惠园布局三年一调整

  “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将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补齐普惠短板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优化布局的同时,“学前提升计划”还提出推进普惠性资源的扩容增效,通过国家实施的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三区三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合理定价 财政补助 保证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学前普惠资源的良性发展,“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要求各省(区、市)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

  各地要切实落实并动态调整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财政补助政策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通过财政支持和合理收费,解决好普惠性幼儿园“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问题。

  在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方面,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改变长期以来公办园收费过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规范的局面。

  各省(区、市)还要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可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同时,要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幼儿教师实施全员培训 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实行改革

  “学前提升计划”还要求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实施全员培训。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强化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注重培养学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

  同时,在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将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

  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 全员足额足项缴纳社保公积金

  幼儿园工资待遇一直颇受关注,“学前提升计划”提出,要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要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幼儿园园长 专任教师变更需主动向教育部门备案

  “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将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存在虐童等失德失范行为幼儿园 年检一票否决

  “学前提升计划”要求,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对存在危房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将视为办学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省(区、市)将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面构建幼小衔接机制 做好入学适应性教育

  “学前提升计划”还提出,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的科学衔接,全面构建衔接机制,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地要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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