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并于近日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5月18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并于近日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发挥投资精准支撑和撬动作用,全面提升教育体系内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板块,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任务,推动带动性好、示范性强、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项目建设,不撒胡椒面,把投资用在“刀刃上”。发挥中央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以投资换机制,促进有关领域、有关区域形成整体性制度设计和解决方案。对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服务重大科技攻关和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重大任务,做到一钱多用。

  基础教育注重补短板。集中支持832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建设,扩大学位供给,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职业教育注重树精品。重点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相关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结构,打造一批精品职业院校,带动职业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有效增强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的人才支撑。

  高等教育注重创一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加强“双一流”高校学科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优化高教资源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转移到雄安新区,支持一批南疆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优质医学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一批优质师范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师范教育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强指导,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努力推进教育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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