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校园贷”,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校园贷”,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如何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行为?3月24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表示,将加强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
郭鹏表示,要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严格贷前资质审核,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银保监局要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
如何保障大学生合理的贷款需求?郭鹏表示,要切实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各高校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主动对接银行机构,配合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必要消费等金融产品,满足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等需求。
在不久前的全国两会上,一则“建议对大学生开展金融知识教育”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高琛表示,大学生缺乏金融基础知识,容易落入金融骗局。她建议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金融素养。
对此,郭鹏表示,要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要求各高校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全面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此外,教育部思政司副司长张文斌表示,要强化观念引导,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开学典礼、主题党团日等活动,通过录制高校党组织“典礼育人”示范微党课等形式,组织编排展演一批以勤俭节约为主题的校园文化作品,为学生讲述勤俭节约故事、传统美德故事,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正确观念;还应强化实践养成,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习惯作为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强养成教育和劳动教育,引导学生真切体验劳动的艰辛、财富的来之不易、节俭的重要,培养学生吃苦耐劳、艰苦朴素、合理消费的优良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