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41号(教育类109号)提案答复的函,就《关于改进高校网络教学工作的提案》进行答复。答复表示,教育部将积极推动高校间学分互认,并逐步健全线上学分互认。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41号(教育类109号)提案答复的函,就《关于改进高校网络教学工作的提案》进行答复。答复表示,教育部将积极推动高校间学分互认,并逐步健全线上学分互认。下一步,还将以疫情期间在线教学实践为契机,引导高校逐步完善学分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分互认制度和标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为学生选择学分创造条件。
技术的发展加速了教育变革的脚步,在线学习已经成为了一种风潮。尤其是疫情期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冲击,在线教学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彰显。为了应对停教、停学危机,教育部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组织广大师生开展了一场世界高等教育史上最大规模的在线教学实践,不仅探索了在线教学的新范式,积累了大量弥足珍贵的经验,而且明确了未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中国之所以能有效应对疫情危机,既是危机时刻的应对得当,也得益于近年来不断加速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搭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提升教师在线教学能力等软硬件多方面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国教育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进一步发挥在线教育的优势,不断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需要继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让网络软件支撑能力更强,进一步加快优质课程平台建设,打造更精品在线课程,并实现更广泛的贡献,让学生学习的选择空间更丰富。
在完善软硬件设施、促进资源共享、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等的基础之上,还必须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配套改革,打通教师教学成果以及学生学习成果认定的“肠梗阻”。在教师端,是要明确将慕课教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计入教学工作量,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创新,积累实战经验,产生更多更好的教学成果;在学生端则是推动高校间学分互认,并逐步健全线上学分互认。
学分互认,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成果认定,关系到学习积极性,更是打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支撑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2016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体系的目标。学分认定和转换改革随之加速开展,经过几年的推进,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毋庸讳言,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学分互认机制,既因为学分互认改革起步晚,也是因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之间在人才培养定位、课程体系、教学制度、学分认定与管理等方面形态各异,给学分互认造成了管理、操作上的困难。
疫情是一个加速推进学分互认的契机,我们不仅要抓住这个契机,应对疫情对教育教学秩序的冲击,更应该将之作为一个长远趋势来应对,加快建立符合我国教育发展规律与特点的学分互认机制。要推动高校推进以学分制为重点的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明确学分要求,创新培养模式,完善认定机制,为学分认定和转换扫清制度障碍。要支持不同高校之间加强人才培养合作,通过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衔接标准、开展合作培养为学分互认、转换构建基础。要完善服务配套措施,搭建高等教育学分存储、认定和转换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良好的支撑和服务环境,加快学分银行体系建设,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如实记录、存储学习者在不同高等学校、通过不同渠道获得的学习成果,为高等学校认定学分提供基本依据。
从长远来看,不仅是高校之间以及在线学习学分互认的还应该进一步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的转换,扫清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障碍,推动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新常态”。
(作者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