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部署做好相关工作,推动产教融合纵深发展。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部署做好相关工作,推动产教融合纵深发展。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是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关键抓手,对于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推进机制具有重要推动意义,有利于促进教育、产业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方推荐的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情况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示,认定63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企业业务领域范围广,综合实力强,覆盖机械装备、能源化工、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社会急需的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既有“世界前沿、大国重器”,也有“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同时,均举办或深度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投资建设实训基地、深入开展职工培训等,具有服务、引领所在行业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急需人才培养、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基础和能力意愿。
本次认定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试点城市产教资源相对集聚,经济总量在本省(区)处于前列,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多数城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校生超过20万人,具有良好的人才基础。试点城市目标定位明确,改革意愿强烈,部门联动密切,提出的各项政策举措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试点城市以地级城市为主体,覆盖东、中、西等不同区域,与国家产业和生产力布局相匹配,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示范引领、探索路径、打造标杆。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将组织相关企业和试点城市优化完善产教融合整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发布年度报告,及时公布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取得成效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提炼上升为制度设计和政策供给,持续将产教融合向纵深推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