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草案1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随后, 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 、 必要时公检法可干预家庭教育 等话题引发热议。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必有问题家长,或问题家教,每一个优秀孩子背后,也必然有一个优秀的家长或者优秀的家教。这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因此,总书记也多次强调了家风家教的问题,“给孩子扣好第一粒扣子”。从教育规律上来讲,家庭教...
家庭教育法草案1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随后,#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必要时公检法可干预家庭教育#等话题引发热议。
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必有问题家长,或问题家教,每一个优秀孩子背后,也必然有一个优秀的家长或者优秀的家教。这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因此,总书记也多次强调了家风家教的问题,“给孩子扣好第一粒扣子”。
从教育规律上来讲,家庭教育一直是整体教育的重要一环,如果没有家庭教育的主动配合,几乎是没有办法完成我们既定的教育目标的。
近年,很多教育改革措施收效甚微,很多时候就是受制于家长与家庭教育的不到位,这也是家庭教育法出台的重要背景,是为教育治理与改革补上了一个短板。
比如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如认真、用心、自律等等,都是父母从小严格要求,耳濡目染的结果,并非全是学校和老师教育的结果,或者说不是学校教育或者老师可以替代的。
一个有着良好的自律习惯,做事用心认真的学生,学习成绩能差吗?我认识的学习成绩极其优秀的孩子,成绩都不是靠父母教出来的,是自律的结果,所谓不待扬鞭自奋蹄,就是这个道理。遗憾的是,大量家长本末倒置,忘记了对孩子基本行为习惯与品质、三观的培养,盯着的都是具体的科目学习。
谈到父母与家教的决定性影响,我想特别提醒一下,家教的核心是底层的东西,比如坚韧,比如认真,比如努力,比如责任等等,因此,永远都有“寒门出贵子”的说法,一些家境优渥的家庭,反而因为娇宠过度,不肖子孙比比皆是。
家庭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具体界定和强调了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法律责任。在这个问题上,第一就是家长的法律责任问题,不是你可以选择的;第二就是正确使用这种权利与责任的问题。一旦在这两个方面出现问题,其他机构,包括司法机构就需要介入,干预,矫正,甚至惩处。
传统意义上,家教是私权范畴的事情,是家事,更重要的是,家教是很复杂的事情,司法机关或者其他部门的介入需要特别谨慎。
家教是一门艺术,但几乎所有人都无法成为家教的艺术家。站在第三者,理性的角度来讲,孩子应该怎么管教,尤其是方式方法上,我们似乎可以清晰地划出界限,划出哪些应该和不应该,哪些可以和不可以。但在家庭教育的实践中,即便是最优秀的专家,也很难做到完美,拿捏好分寸,易子而教就是这个道理。如果简单拿一个理想的家教清单对照检查家长日常的家教行为,很容易发现都涉嫌违规或者不合理,甚至存在错误。
如果基于理想的判断,就贸然介入,尤其是司法介入,恰恰容易破坏家长在孩子教育上的效果,甚至助长孩子的错误言行,进而破坏了重视家教的初衷。
因此,我个人坚决反对在类似法律实践中过度强调对孩子的保护,对教育者,即家长的苛刻监督与监管。在完善家教法的过程中,谨慎对待家长在孩子管教过程中的瑕疵,谨慎介入,否则只能与我们重视家教的初衷背道而驰。最后,受害的还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