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上,《意见》创新了教学模式,构建了展演机制,推进了评价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之后出台的第二个国家美育文件。五年之内连续出台两个国家级文件,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美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内容与精神,可以发现《意见》具有几个鲜明特点:一是顶层设计站位高;二是发展目标定位准;三是问题导向思路清;四是实施路径措施实。与2015年国办《意见》比较,这次由两办联合印发的《意见》凸显了新时代特征。可以说,《意见》在多个方面的重要创新都是基于新时代、围绕新时代、聚焦新时代而展开的,都打上了新时代的鲜明烙印。
在美育及其育人价值导向上,《意见》丰富了美育内涵,拓展了育人价值,坚定了正确方向。《意见》提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这表明,在2015年国办《意见》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意见》强调了学校美育在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上所具有的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优势与作用,赋予了学校美育在新时代背景下新的历史使命。
在课程与教材体系建设上,《意见》强化了融合理念,完善了课程设置,加强了教材建设。《意见》强调要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并提出了不同学科所蕴含的丰富美育资源的具体形态,包括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指向明确,内容具体,实践指导意义强。《意见》对加强美育教材体系建设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特别强调美育教材编写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扎根中国、融通中外,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格调高雅,凸显中华美育精神。
在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上,《意见》创新了教学模式,构建了展演机制,推进了评价改革。《意见》提出,美育教学要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这一教学模式基于目标导向和美育教学规律,开创性地构建了基础知识与技能、审美体验、专项特长“三位一体”的审美素质结构。三者合力指向和形成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美育核心素养,为新时代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意见》还针对评价改革这一学校美育的重点难点问题,把长期以来美育评价的“软要求”变成“硬指标”,以更有效地发挥评价对于学校美育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在改善美育办学条件上,《意见》夯实了队伍建设,强化了硬件建设,建立了帮扶机制。针对美育师资队伍缺额大,专职美育教师分布不均衡,美育场地器材配备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校际差别比较明显等当前学校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破解难点和问题的明确思路与具体举措,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新时代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无论是育人价值与功能的强化,还是课程与教材体系的建设、教学改革的深化和办学条件的改善等,都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此,《意见》还专门对“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我们坚信,有《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的方向引领,有《意见》所提出的先进改革创新理念和创造性实践举措的切实落实,以及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必将以崭新的姿态和前所未有的速度与力度迈上新的台阶。
(作者系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