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近期发布实施的《指导意见》,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请简要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随班就读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地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立了一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积极落实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的标准定额,切实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切实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随班就读资源和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但囿于发展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随班就读相关工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机制、就近优先教育安置机制不完善,对于残疾孩子是否适宜随班就读以及随班就读安置学校,一些家长持有异议,影响了对残疾孩子的精准安置。二是随班就读资源保障条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不足,对随班就读的专业支撑作用有限,影响了随班就读质量。三是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特殊关爱不够。主要表现为忽视随班就读学生的身心特性和学习规律,在随班就读学生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缺乏针对性,导致随班就读学生学习质量不高,出现“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的现象。四是随班就读教师专业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普通学校资源教师数量不足、教育教学专业水平亟需提高,个别地方随班就读工作形式大于内容。

  加强随班就读是中央的明确要求,对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要求“办好特殊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特殊教育的保障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修订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都对加强随班就读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利的重要途径。随班就读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强化特殊关爱,扩大学位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对于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教育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提升特殊教育总体水平的内在要求。特殊教育在基本实现普及之后,将全面转向提高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提升随班就读质量将进一步体现尊重差异、因材施教的教育精神,促进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因此,有必要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坚持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指导各地改革创新,着力破解限制随班就读发展的障碍,努力让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平等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研制《指导意见》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一是广泛调研。组织31个省(区、市)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特别是随班就读情况进行自查,组织调研组先后赴东中西18个省(区、市)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二是系统论证。组织专家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际融合教育发展情况做了系统梳理分析,对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的主要举措做了研究论证。三是借鉴经验。充分研究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川等地的经验做法,做到具体改革创新都有实践基础。四是征求意见。文件成稿后,征求了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指导意见》提出的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治教理念,更加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四、《指导意见》在评估认定和就学安置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方面,在评估认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重点解决对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不科学的问题,要求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作用,用科学的机制确定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并做好适龄残疾学生的摸底排查,建立安置工作台账,减少现实中存在的家校争议。另一方面,在就学安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重点解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不到位问题,要求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对初次安置后确实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再评估,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五、《指导意见》对解决随班就读资源保障条件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资源条件对提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质量具有重要的专业支撑作用。为解决随班就读资源不足、支持体系还不完备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一方面,强化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建设,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强化发挥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作用,对区域内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

  六、《指导意见》对解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过程针对性不强、教育教学质量偏低等问题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

  答:《指导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一是注重课程教学调适,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二是注重培养生活劳动能力,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要关注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特别是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艺术教育。三是注重完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建立并完善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参加中考制度。四是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环境,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同伴互助制度。

  七、《指导意见》对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为解决随班就读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保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强调配齐师资力量,加大教师配备力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满足基本需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补充机制。二是强调抓好培训培养,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教师培训,落实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加强随班就读教研工作,提升随班就读教师专业水平。三是强调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全面评价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同时,落实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的岗位补助津贴。

  八、《指导意见》对抓好随班就读落实工作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指导意见》提出三方面的落实要求。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密切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将随班就读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的整体工作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加强督导评价。三是强化家校共育,形成家庭、学校、社区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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