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总结社会组织在教育扶贫和应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时积累的鲜活经验,为推进社会组织常态化参与教育治理提供借鉴。
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三保障”问题基本解决了,但稳定住、巩固好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继续转变观念、总结经验、拓宽空间,深化教育公益扶贫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的地位和作用。
继续转变观念,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更加信任社会组织在教育扶贫中的主动作为。自1985年反贫困作为我国的国家行动以来,无论是“八七扶贫计划”,还是2001年和2011年的扶贫规划纲要,我们坚持以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基金会等灵活形式,推进社会组织常态化参与教育公益扶贫工作。未来,通过深化教育部门与民政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好获得慈善组织认定资格的社会组织在教育公益领域的积极功能,同时对于备案类社会组织和未登记社会组织,加强过程管理,不仅有助于防范风险,也能更充分地了解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扶贫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充分总结社会组织在教育扶贫和应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时积累的鲜活经验,为推进社会组织常态化参与教育治理提供借鉴。比如,尽管财政投入持续加大、专项计划持续实施,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难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其重要致因在于乡村教师整体上依然缺乏专业发展支持,整体收入偏低、存在职业倦怠等。一些社会组织通过为乡村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培训机会,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点燃”乡村教师的职业热情,促进他们的职业身份认同,降低了流动的频率和幅度,较好地巩固了乡村教师队伍,巩固了教育脱贫攻坚的可持续性。
拓宽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扶贫和教育治理的空间。为优秀师生提供的助学金和各种奖励基金覆盖面相对较窄,且更偏向教育结果,而真正的教育需求和教育创新往往孕育在教育起点和教育过程,特别是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为贫困地区教师提供持续的过程支持等。通过社会组织聚拢那些依然保留梦想火花的乡村教师,线下游学、线上共创,倾听、肯定和宣传他们“自下而上”、扎根乡土的教育创新,能极大缓解乡村教师职业倦怠难题。初入职的乡村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往往都是满含热情的,但在艰苦的工作条件、不配合的家长、缺乏足够尊重的社会氛围中渐渐地变成了“生活”,教师的神圣感逐渐被消融在日常,回归于一种普遍的生计方式。而社会组织的发现、陪伴和基于各种能力建设活动的培训和培育,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价值的舞台和载体。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资源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功能,优化贫困地区的家庭教育、劳动教育、音体美教育的资源配置。越是贫困地区,教育行政属地管理越是面临资源依赖困境,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往往更加滞后于社会发展,劳动教育的投入不足,音体美的课程更是难以保障。这时候,社会组织的教育公益活动往往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如甘肃静宁县一所乡村学校,在艺术类的社会组织支持下,开发、完善了以“苹果”为核心的校本课程,融美术、科技和劳动教育于一体,既启“志”——孩子们突然发现父母们赖以为生的苹果种植原来也可以走出大山、走向世界;也启“智”,哪怕是一个简单的套袋,也蕴含着形象、品质等科学种植的规律和知识。基金类的社会组织则通过组织专家开展理论讲授、头脑风暴,再融入实地研学,拓展了乡村教师的生活世界和社会网络,深化了他们对日常教学实践的系统性、理论性、政策性认识。
教育是关系国计和全民利益的公益事业,需要始终坚持政府为主、全社会多元参与,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多渠道扩大教育供给,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共同分享成果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