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为了儿童青少年一生的健康,饮食教育作为影响食品安全发生发展的重要因素,引起了相关专业人士的关注和研究。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我国开展食育已十分必要而迫切,应将食育提高到和德育、智育、体育等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认识和理解,应针对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丰富营养知识的“食育”教育,在儿童时期即进行食物、食品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及时改正错误的饮食习惯,引导人们从根本上走出饮食误区。
我国急需构建饮食教育体系
野味真的“大补”吗?其实并非如此。从现代营养学观点看,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动物没有明显区别,没有发现野生动物含有任何其他动物性食品不能取代的东西。人们过去生活水平不高,有的边远地区的人以打猎为生,吃野味是为了生存,久而久之形成了习惯。现在完全没有必要再吃野味果腹,“猎奇”“炫耀”“野味滋补”等畸形消费观更不可取。目前,吃什么、怎么吃已经上升到国家文明的高度,也是国家强盛的基本保障,合理健康的选择安全食物,尤为重要。20年前医院里慢性病人很少,现在慢性病已经成为居民健康的重要杀手,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日常饮食习惯不当所致。如何科学、安全、合理饮食已经成为影响幸福、健康甚至性格培养的重要问题。
民以食为天,教以育为先。食育,即饮食行为教育。食育应当是全民的教育,但有效的食育应该从儿童,甚至从婴幼儿开始。通过轻松有趣的方式向人们传播有关食的知识、培养健康的饮食生活方式以及传承民族饮食文化等一系列内容,从而使国民坚信食育对健康的有益性,并将健康的饮食方式作为终生的生活习惯,最终达到培养国民终生健康的目的。
因此,构建我国完整的饮食教育体系,给公众提供科学、健康的饮食教育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日本的食育为何成功?
食育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都受到广泛的重视。明治维新时期日本著名医生和营养学家石冢左玄在1897年出版的《食物养生法》中提出了“体育智育才育即为食育”的观点。百年之余,日本对“食育”的认识不断完善和深化。二战后初期,日本国民体质低下,为了增强国民体质,日本政府提出“一天用一次煎锅运动”“多摄取些油脂”“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等口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二战后日本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现“饮食混乱”的现象,导致了诸如脂肪摄取过剩、蔬菜摄取量不足、不吃早饭等不健康的饮食生活方式,由此产生“内脏脂肪症候群”这样一个新的社会病。
在此背景之下,日本“食育”受到进一步重视,《食育基本法》于2005年6月制定,并于当年7月实施。以家庭、学校、保育所等为单位,将食育作为一项国民运动在日本普及推广。该法的序言指出,现在应重新把食育作为生存的根本,看成智育、德育及体育的基础。该法阐明立法的根本目的和基本理念,成立食育推进会议,明确家庭、学校、国家政府、地方性团体及每一位公民在推行“食育”运动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食育基本法》强调,要将“食育”摆在与智育、德育和体育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食育”计划的推行。且强调食育要全民参与,以儿童为主。因此,《食育基本法》还提出,要将“食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项基础教育活动,通过法律的强制性监督,推动保育所、学校及家庭践行“食育”的基本理念,从而达到儿童期养成良好饮食习惯、形成健全人格的目的。并成立了食育推进会议,专门负责“食育推进基本计划”的制定,并进行广泛推广和组织实施。在政府引导、法律保障的良好氛围下,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全面开展食育工作,日本国民体质也日渐得到提高,日本的慢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我国食育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在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中,食育拥有着悠久的历史,近些年来我国关于食育工作的开展也进行了一些探索,虽暂未出台专门食育的法律,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中也有部分涉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领域,政策制定者已通过行政性手段做出了多方努力,但是食育工作的开展仍存在许多不足。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为了儿童青少年一生的健康,饮食教育作为影响食品安全发生发展的重要因素,引起了相关专业人士的关注和研究。我国目前对“食”的教育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食育体系不完善,缺失相关法律,缺乏规范有效的课程与教材,为此,应以我国国情为基础,建立一套立法——教育———研究完整的食育体系,成立专门机构对食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全面规划,避免职能重叠和遗漏并存的现象,组织编写规范教材,配备专业食育教师,让食的教育走进校园,让每一位儿童、青少年掌握食的知识,传承食的文化。
总的来看,我国饮食文化的衰落对中华民族文化是一种巨大的损失,这与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因此,应对公民普及有关食的知识,通过食育让国民掌握如何吃出健康;将食育作为我国提高国民体质、国民素质以及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项长久之计。
为此建议,从中华民族发展的现实需要及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重新考虑食育的意义,通过立法保障,强调基本理念,完善食育内容;建立推行机构,明确基本计划;加强政府指导,呼吁全民参与,使得中国的食育教育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而食育的成效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方可见证,因此,政策的制定应当内外兼顾,不仅重视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等外源性的有效措施改善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应从深层次的、内源性的角度在本质上引导加强国民对食的理解,形成内外联手、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