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这份意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20日围绕这些问题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 致力于解决4方面问题

  问:针对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现状,本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主要想解决哪些问题?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抓落实的重要抓手。但对照党中央的要求,对照《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对照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总体上看,教育督导权威性、严肃性不足,还没有真正形成威慑。

  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致力于解决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管理体制方面,主要是教育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严格。二是在运行机制方面,主要是督导定位不够清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督导工作重点不突出,督导方式方法仍比较落后。三是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是督导报告缺乏权威性,督导意见常被“束之高阁”;整改问责不力,没有真正形成震慑。四是在督学队伍方面,总体上人员严重不足,各级督学都面临专职少兼职多、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水平不高、条件保障不够、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督导“长牙齿” 问责须有力

  问:意见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强化问责,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也是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

  为此,意见提出了8大举措——

  一是完善报告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教育决策部署不力、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二是规范反馈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被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强化整改制度。被督导单位要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及时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四是健全复查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被督导事项建立“回头看”机制,有效防止问题反弹。

  五是落实激励制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六是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和国家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是建立通报制度。针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建议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八是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问:督学队伍是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的根本保障,意见对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将着眼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对督导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为此,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配齐配强各级督学。意见明确提出了国家督学的基本素质要求,即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同时,对督学的数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意见要求,要结合教育督导职能和当前实际,探索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干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督学,专门从事督政工作;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学,专门从事学校督导工作。

  三是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出台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扎实做好分级分类培训。另一方面,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发督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同时,着力优化队伍结构,逐步扩大专职督学的比例,并建立督学退出机制。

  四是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对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完善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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