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随即成立,内部设立办公厅、高等教育司、中等教育司、初等教育司、社会教育司,同时还设立了视导司,专门履行教育督导职能。
教育督导是我国一项基本教育制度,也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教育督导制度是在清末废科举、办新学的同时,从西方借鉴并引入我国。我国具有崇文重教的传统,相应重视通过视察巡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类似教育督导的实践,可追溯到西周的天子“视学”、隋朝的学官“督学”。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督导制度不断演进发展,伴随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和共和国成长,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体制机制、法律依据、督学队伍、督导实践等方面不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教育督导有力保障了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服务教育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不忘来时路,方知向何行。回望共和国教育督导70年的历史进程,有五个精彩瞬间闪耀光芒、鼓舞人心,为教育督导新时代再出发、再开拓提供了持续动力和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第一个精彩瞬间:建国初期,制度创立
1949年,刚刚从战争硝烟和民族压迫中浴火重生的新中国,百废待兴。当时全国5.5亿人口中,80%是文盲。中央政府明确要求,要“有计划地、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教育督导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被纳入新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承担起推动构建新中国教育体系、发展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历史重任。
(一)教育部设一厅五司,视导司是其中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随即成立,内部设立办公厅、高等教育司、中等教育司、初等教育司、社会教育司,同时还设立了视导司,专门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当时视导司的主要任务集中在检查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执行、视察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工作以及研究教育政策、制定有关教育法规等方面。与此同时,在各大区和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专设视导机构——监学室或视学室(科、组)。可以说,伴随新中国的诞生,共和国教育督导制度初步创立。
(二)督导,自此登上共和国教育发展的历史舞台
在建国初期教育资源非常有限、教育管理力量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党和国家着眼长远,对教育督导工作高度重视,“督导可以帮助系统地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成为共识,督导在国家教育管理体系中的关键地位和重要功能得到认同。正是在上述思想的指引下,教育督导制度得以初步确立,为今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认识基础。在这一时期,督导机构相继建立、督导队伍从无到有、督导实践逐渐开展,掀开了共和国教育督导事业发展的序幕。遗憾的是,在一个时期,受“左”倾思想的影响,教育督导工作被一度削弱。“文革”期间,教育督导工作全面停滞。
第二个精彩瞬间:小平同志指示,全面恢复
粉碎“四人帮”后,教育领域最重要也最迫切的工作就是拨乱反正,遵循教育规律,理顺教育秩序,进行教育改革。随着改革春风的到来,教育督导制度得以全面恢复和重建。
(一)黑暗中的启明星——小平指示指引督导制度重建
1977年小平同志在“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的讲话中,提出了恢复我国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的设想,明确指示“要健全教育部的机构。要找一些四十岁左右的人天天到学校里去跑。搞四十人,至少搞二十人专门下去跑。要像下连队当兵一样,下去当‘学生’,到班里听听课,了解情况,监督计划、政策等的执行,然后回来报告。这样才能使情况反映得快,问题解决得快。可以首先跑重点大学,跑重点中学、小学。这些就是具体措施,不能只讲空话。”小平同志朴实的话语,如同黑暗中的启明星,为教育督导工作的恢复发展指明了方向。小平同志的指示很快得到落实,1978年初,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王震推荐王季清、苏零扬、姚文、杨滨四位老同志到教育部任巡视员,并在中学司设视导室,教育督导制度开始恢复重建。
(二)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教育督导工作焕发生命力
小平同志恢复教育督导的设想朴实而具体,直接讲措施,不讲空话。明确指出要派人专门“下去跑”,“要像下连队当兵一样,了解情况,回来报告”,处处体现了督导工作要接地气,督导人员要俯下身子、深入基层的要求。强调督导工作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掌握教育真实情况、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我国教育督导工作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多年来,哪里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哪里就有教育督导的身影。教育督导始终冲在教育第一线,坚持贴地而行,真枪真刀、把准命脉,查出真问题,督出真成效。这种实实在在的作风,正是教育督导的生命力所在。
第三个精彩瞬间:“两基”国检,打响品牌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家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成为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的选择,摆上了共和国的重要日程。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到20 世纪末全国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两基”确定为当时一个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指出,“督导工作是实现‘两基’目标的有力保证”。这样,教育督导在20世纪末承担起了推进“两基”的光荣使命,“两基”也成为教育督导淬炼成钢的舞台。
(一)实践证明,教育督导可以帮助国家办大事
从1993年“两基”督导评估试验收,到1994年全国第一批实现“两基”县(市、区)名单公布;从上世纪90年代“三步走”战略,到2000年全国“双八五”目标的实现;从新世纪的“两基”攻坚、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到2012年全国“两基”总结表彰大会,教育督导走过了一段光辉历程。20年来,教育督导咬住青山,久久为功,一路高歌,步履坚定。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全面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体制,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提高入学率,降低文盲率,让每个孩子都能“有学上”,让青壮年文盲都能识字、计算并掌握从业本领,这些都离不开督导的督促和指引。实践证明,“两基”已成为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这个里程碑上,镌刻着教育督导不可替代、不可磨灭的功绩。
(二)实践探索,定义中国特色教育督导新格局
实现“两基”,教育督导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两基”也为教育督导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舞台。多年的实践探索,几代督导人的经验总结,形成了我国现代教育督导理论与机制的全新范式。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构建了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总框架;高举“督政”大旗,开创了中国特色教育督导新机制;完善验收办法和评估技术,形成了重科学、讲实效的督导评估方法和路径;“千山万水、千家万户、千言万语、千方百计”,书写了我国督导人的干事作风和精神面貌。“两基”的评估验收,积累了督导经验,扩大了督导影响,锻炼了督导队伍,树立了督导权威,为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建立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四个精彩瞬间:颁布《条例》,规范运行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恢复发展,教育督导事业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亟需提炼理论成果、总结实践经验,从法律上进一步确立教育督导地位,明确督导职能。2012年秋天,对于督导战线而言,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八年磨一剑”的《教育督导条例》正式颁布,教育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一)教育督导事业进入“国家级”层面
制定《教育督导条例》,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作出的部署。《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使我国教育督导制度与组织建设取得里程碑式的突破,教育督导从此提升到“国家级”层面。之前,督导工作的主要依据是1991年国家教委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属于部门规章。《条例》的颁布则使教育督导的工作依据上升为国家行政规章,具有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大大提升。同年成立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的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部长和国务院协助分管教育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级别之高,前所未有,国际少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办好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教育的决心。这个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等10多个部门的负责同志。随后,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督导委员会也相继成立,构建了高层级的中央领导,多个职能部门横向覆盖,中央、省、市、县四级纵向延伸的教育督导组织架构,形成了督导的强大合力。
(二)从法制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问题
《教育督导条例》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进入法制化轨道,其重要意义在于从法制层面解决了督导长期面临的一些关键问题,比如,在范围上明确把各级各类教育纳入督导范围,督导对象扩展到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在体制上健全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的教育管理模式,突出了督学在教育督导中的重要地位,建立了定期督导机制、限期整改机制和公报机制等。在实施规范上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的职权,把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三类,并确定了严格的程序。目前,全国已有近三分之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或修订了地方教育督导法规,教育督导的法治化建设不断推进。
第五个精彩瞬间:出台《意见》,深化改革
十八大以来,教育督导工作走上了全面改革、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重大文件,都对教育督导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依据,同时也吹响了新一轮教育督导改革的号角。十九大以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育督导已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涉及教育的各个方面,直接关系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方方面面高度关注,党中央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王沪宁同志多次强调督导要“推动教育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关键是‘长牙齿’”。孙春兰同志连续作出批示,要求抓紧就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拿出有针对性、有力度、“长牙齿”的方案。在这一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改革委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督导改革文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出台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眼新时代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教育事业发展全局,针对教育督导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对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成为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总的指导和遵循,为新时代教育督导事业发展树立了新航标。
(一)明确改革目标,开启“教育督导2.0”
通过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形成的督导制度安排,可以认为是“教育督导2.0”,这是教育督导体系的自我更新和完善,最大亮点是“长牙齿”。《意见》为我们指明了通往“教育督导2.0”的路径,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到2022年,将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其中,督政要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分级督导评价机制,重点是督促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督学要建立国家统筹设立标准、地方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落实立德树人、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重点是督促落实立德树人;评估监测重在建立归口管理,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估监测机制,重点是聚焦教育质量,引导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发力、创新举措,切实落实“长牙齿”
“长牙齿”是中央领导同志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教育督导发挥实效、推动解决教育领域积累问题的根本之策。《意见》着眼于教育督导“长牙齿”,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管理和保障机制5大方面提出了24条改革举措,都是真招实招。在督导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突出确保督导机构独立性、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提出了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强化对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领导等改革举措,特别提出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比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架构,完善教育督导体系。在督导运行机制改革方面,按照“面上构建体系,点上打造品牌”的思路,从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出发,提出落实督导职能的“品牌”业务。在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上,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和监测复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工作。在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上,聚焦督学管理与能力提升,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推动督学落实常态督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在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上,继续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建立健全覆盖幼儿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估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在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方面,极大地丰富了督导结果运用和问责手段,从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的关键举措,明确问责主体,规范问责方式,建立以问题为中心,以整改为目的,以公开为利剑的督导问责流程,推动树立督导权威。在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方面,明确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创造性地提出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党政干部、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专职督学的做法,保证督学队伍的稳定。还提出加强督学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建立督学激励与退出机制等举措。在督导保障机制改革方面,从法治建设、条件保障、信息化平台、督导研究等几个角度加以强调,特别明确了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讯、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意见》的出台是落实教育督导“长牙齿”的起点。下一步,教育督导战线将以贯彻《意见》为主题主线,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着力开创新时代教育督导新局面。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在新起点上打造“教育督导2.0”的开局之年。站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回首与展望教育督导工作,有着特别的意义。这五个精彩瞬间,正是共和国70年教育督导发展壮大的缩影,是教育督导事业发展智慧与经验的结晶。总结起来就是在党和国家领导高度重视的基础上,做到了三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一颗初心,那就是教育督导为人民,紧盯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问题,以人民满意为使命。始终坚持一项任务,那就是服务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为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减压提效”。始终坚持一个作风,那就是求真务实、勇于革新,面对新形势、新困难,做到实事求是、问题导向,保持刀刃向内的自觉和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在国家、民族发展新起点,在教育改革纵深推进的历史关键期,党和国家对教育督导寄予厚望。我们将带着这份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要求,立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督政不忘政治、督学不忘学习、督法不忘方法、督事不忘求是”的要求,打造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督学队伍,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当好中国教育办学标准底线的“守护神”,当好中国教育办学质量底线的“守护神”,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