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要科学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势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深化改革、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要科学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势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深化改革、着力创新,着眼规范、强化治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咬定目标、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教育事业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实施机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目标,以抓党建、转作风,抓改革、强治理,抓培训、强师资,抓投入、强基础,抓防控、保安全为重要保障,深入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沧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沧州教育现代化2035》,持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个中心”,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突出“一个重点”,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六位一体”,即学前教育抓扩容、义务教育促均衡、普通高中创优质、职业教育强服务、高等教育重内涵、特殊教育扩外延;指向“一个目标”,即建设教育强市,助推创新驱动经济强市和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建设。
二、主要任务目标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
(二)以新冠肺炎防控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健康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政课建设,持续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四)推进落实“双创双服”民心工程,包括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工程和幼儿园建设工程(市政府民生实事)。
(五)大力开展教育扶贫,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8%,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0%。
(七)加快消除大班额,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八)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力争如期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
(九)深化高等教育“双提高”、中职教育“双扩大”成效。
(十)全面推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提高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学前教育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达到65%。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安全开学工作预案》各项工作,“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学校防控技术方案。2.全力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和防护条件保障,落实晨午检、通风消杀、控制聚集、错峰开学入校等制度;设立隔离室和卫生防疫员,组织教职工防控知识及技术培训,开展开学及应急处置模拟实战演练。3.抓好线上教育教学,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监护缺失儿童学习情况,做到全覆盖;加强网络硬件技术服务,丰富优化网络课程资源,提高教学质量。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全力决战决胜教育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控辍保学”、学生资助、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和驻村帮扶为重点,确保如期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攻坚任务。1.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实施精准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不漏一人,相对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3.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2020年秋季开学前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4.继续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加强驻村帮扶。6.加强职业院校贫困家庭学生就业指导,开展职业院校家政服务专业建设,持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7.深入开展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提高贫困地区师资建设水平。抓好农村中小学取暖工作。
(三)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攻坚年。1.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大力发展以公办园为主体的农村学前教育,年内新建、改扩建、改善办园条件乡村公办幼儿园103所,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基本实现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村普惠性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服务点全覆盖。2.扩充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年内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公办幼儿园。支持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等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3.深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已回收的60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园,条件暂不具备的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严禁办成营利性幼儿园。67所在建和待建的小区配套园限期签署移交协议,9所应建未建的由相关县(市、区)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开工建设,年底前建成并完成移交。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督导各县加大投入,用足用好奖补资金激励政策,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强力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1.全力实施“双创双服”民心工程和市人大票决民生实事。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工程,全市新建、改扩建校舍3万平米;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改善办园条件公办园30所。2.推进落实《中心城区2019—2021年中小学规划建设方案》。主城区年内力争开工建设6所中小学(新华区2所、运河区2所、高新区1所和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部)。3.实施中职教育高等教育项目建设,筹划启动华北工业学校和市职教中心整合迁建项目,全力推进沧州医专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全市中职学校、高等院校共开工建设6大类110个项目,预计总投资14.2亿元。4.实施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全年规划建设改造厕所面积7.2万平米。
(五)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建设沧州市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将中心城区优质中小学与部分县(市、区)薄弱中小学结成发展共同体。2.中心城区继续实施“3+5+5”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各县(市)实施“1+2+3+4”中学培育提升计划,每个县(市)打造1所优质高中、2所县城优质初中、3所乡镇标准化初中、每个乡镇4所优质小学;开展农村初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升培训,推动县域义务教育整体提质。3.狠抓招生秩序,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4.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新创建标准化学校20所。5.优化城镇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
(六)全面提升高中办学水平。1.加快县域高中阶段学校建设,河间、吴桥、肃宁、盐山、孟村、海兴、南皮、献县8个县(市)如期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将2020年定为高中教育提质年,强化教科研先导,坚持名师引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办学活力。3.实施培优计划,力争更多学子进入理想学校。4.推进省级示范性高中内涵建设,加强普通高中质量监测和过程指导。5.抓好高考改革系列配套工作。
(七)推动深化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1.实施新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贯彻落实《沧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围绕我市壮大“六大新动能”、培育“五大新引擎”优化专业设置,研究制定《沧州市中职学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2.继续加大投入,推行“双师制”,强化宏观对接、信息对接、活动对接和规划对接,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3.推进中职教育“双扩大”,启动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和“现代师徒制”、中高职衔接“3+2”教育。4.举办沧州市第十届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师生大赛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校企对接双选大会。5.抓好高等教育“精品课”建设,积极创建“一流专业”,加强高职教育“双高”建设,建设2所省级优质高职院校、3个省级骨干专业群,重点培育沧州医专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临床医学专业群)。6.推进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1.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年内在全市推开。2.推进实施市本级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招收高中起点的本科层次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200名。3.督促设岗县做好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4.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直属(含石油分局)中学、幼儿园补充教师285人。5.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理论研修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抓好校长队伍培训。健全教师业绩考核办法,探索重工作实绩、教学能力和能上能下的教师职称聘用改革。6.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7.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第十一届全市中小学教师风采演讲、师德论坛征文和第36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力度。8.规范、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重点开展农村初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升培训。
(九)优化素质教育机制模式。1.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2.推进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化,推动市、县建立德育共同体,完成全市3000名思政课教师轮训。3.突出抓好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上申报、实地测评、调查问卷各环节实现全面提升。4.继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校园文化规范提升月、传统文化进校园等系列活动。5.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事教育、劳动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专门教育。6.加强环保和生态文明教育,开展环保暨垃圾分类试点校创建。7.大力开展学校冰雪运动,建设7所奥林匹克示范校和4所冰雪运动特色校。8.举办“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联赛”,推进网球进校园、武术进校园等活动,办好各项市级比赛,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体育赛事。
(十)强化教科研先导引领。1.以100所教科研先导基地学校和教育学会会员学校为重点,继续做好“抓典型、促均衡”精准服务,推动教育“惠农工程”。2.利用“沧州网络研修会客厅”开展研修活动,拓展优质网络教研资源共享覆盖面。3.举办第三届“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推广网络研修优秀成果。4.跟进主城区“3+5+5”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县(市)“1+2+3+4”中学培育提升计划,加强对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调研分析,对主城区幼儿园与小学教学衔接进行专项调研。建立“沧州市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助推全市教育均衡发展。
(十一)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1.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提高教育质量。2.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 竞赛工作,组织参加省第六届竞赛。4.总结网络学习空间经验,争创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学校。5.落实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相关举措,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网络教育教学工作。6.巩固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推动直属学校软件正版化进程。7.加强局机关中心机房相关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高标准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有关工作。8.做好教育APP应用程序的备案管理。
(十二)完善招考管理协作机制。1.健全、完善考试招生各环节工作制度、程序、标准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风险防控。2.坚持招生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营造温馨、人性化的考试环境。3.加强涉考法律法规宣传、考生诚信教育,加强人员培训、考试管理,分步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提升信息技术管理水平,确保平安招考。
(十三)加强教育法治建设。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政务服务,加强行政事项事后监管,健全完善“两库一单”,推广“双随机”检查机制。2.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学校治理结构。3.规范完善政务、校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四落实”工作。
(十四)发展现代家庭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民族教育。1.推进实施“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打造40所家长示范学校。2.提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加强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交流,促进融合教育发展。3.健全落实年检、公开、公示制度,规范发展民办教育。4.推进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民族教育发展成果。
(十五)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1.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基层党建述职、领导班子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促进党建工作常态化落实;深化廉政风险点防控成果,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纠“四风”“双报到”活动;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执行集体决策制。3.进一步明确教育工委对各类学校的主体领导责任,规范隶属关系。4.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进中小学、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加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选优配齐配强高校“双带头人”。5.抓好国家安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网络安全、安全保密等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主动权。6.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员负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制落实。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中小学生按600:1逐步配齐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落实《沧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按照每年下降0.5%的目标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管理。扎实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突出抓好校园安保防范,落实“智慧安全校园”建设,力争实现“三个100%”。继续开展学校安全等级评定和安全课程体系建设,落实安全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沧州市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开展“防溺水安全攻坚季”专项行动,严格燃气、危险化学品、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防范涉黑涉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抓好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严防校园贷,对校外住宿生落实严格管控。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贯彻《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推动市级全面建立德育共同体。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健全宏观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教育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进程。探索与行业组织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合作模式,推广“职业院校+企业+贫困户”培训模式,建设完善高校慕课省级平台。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合作办学,认真贯彻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监督办法》。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三)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开展对18个县(市、区)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做好省政府对市、县评价准备。开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评估,力争如期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巩固工作,持续跟踪督导任丘、盐山、青县2018年监测问题整改,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2021年申报省评估的吴桥县做好过程性督导。深化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改革,加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
(四)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省定办学标准配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贫困非寄宿制学生按照寄宿生50%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足额落实省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严格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
(五)充分发挥秘书组作用。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保障优先发展教育,力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督导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教育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