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将《宁波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校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总结》一并印发。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和2019年工作总结的通知甬教〔2020〕1号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现将《宁波市...

现将《宁波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校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总结》一并印发。

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和2019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甬教〔2020〕1 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宁波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校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总结》一并印发。

  宁波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1日

宁波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市推进教育工作高质量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关键一年。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奋战“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力推动宁波教育高质量实现“两个走在前列”。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和对宁波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市教育领域落地生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努力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宁波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2.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抓好落实我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基层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现高校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书记全覆盖。组织开展高校基层党务工作者示范性培训。强化中小学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继续深化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开展阶段性成果交流。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民办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配齐配强党务干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活力。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宁波市“清廉学校”建设标准》,创建一批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清廉学校”示范基地。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市直属学校(单位)巡察工作,加大直属学校(单位)纪检干部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廉情分析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分析制度、集体廉政谈话制度、“三交底”制度、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坚决纠治“四风”。

  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 增强德育实效。健全德育工作领导和管理机制,将德育工作内容融入到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资源基地和研学旅行基(营)地“一体建设、梯队培育”体系建设,打造“知行新说百万学生研学宁波”品牌,开发10条研学宁波精品线路,创建第三批社会实践大课堂示范性资源基地。开展第三批市级文明校园创建评比,做好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回头看”,争创全国、省级文明校园。推进新时代宁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创新三年行动,培优“风尚职教”“职话职说”等校园文化品牌,打造“一校一品”。抓实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研训一体的专业发展机制,开展第二届市级新秀班主任评选。

  5.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出台《宁波市学校美育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大中小幼”衔接的美育实践新模式,打造美育“跨校共同体”。抓好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加强劳动观念、劳动习惯、劳动能力的培养,在全市中小学再创建3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和15所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教体融合,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效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常规筛查与动态筛查协同机制,开发100门心理健康精品微课,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级证书持证率达到80%以上。

  6.提升思政工作水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夯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链条,切实增强高校各条战线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绩效考核,纳入高校办学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高校党委书记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攻坚,全面配齐配强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持续实施思政理论课教学改革,打造20个思政理论课精品课程,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规范化建设。加快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成30个辅导员工作室,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规划化建设评估。丰富提升思政理论课网络教学资源,打造集精品讲座、实践教学、网络教育三位一体的“知行新说”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思政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7.学前教育提质进位。落实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出台指导性政策意见。全面推进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新改扩建幼儿园20所,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50%以上。深化优质园集团化(联盟)办园试点,持续做好省等级幼儿园创建,支持各区县(市)幼儿园上等级,提高公办幼儿园、省等级幼儿园比例,省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确立第二批市级课改行动研究项目,启动第三批课改幼儿园评选,建立幼儿园课程改革共同体。规范办园行为,全面完成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任务。

  8.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梯队建设,有序推进各地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新改扩建中小学校40所,竣工24所。深化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扩大初中分层走班教学,推广实施“城乡携手,同步课堂”,建设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示范区”。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支持“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模式的集团化办学,加速提高集团化办学覆盖率。

  9.普通高中提质扩面。全面推进新一轮普高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启动市级学生学科特长、人文素养、科学思维、体艺技能等展示平台搭建工作,研究出台建设管理办法,加大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开展高中段质量监测,推动普通高中由分层办学向分类办学转变,学生评价由单一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提升教研工作水平,有效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10.职业教育优化组合。健全市县两级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做好《宁波市校企合作条例》立法修订工作。丰富人才培养层次,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扩大中本一体化试点规模,探索“1+X”证书试点和国际专业认证的本土化应用,推动高职院校在中职学校设立二级学院或专业联办。完善职业教育“学-赛-训”技能教学互促体系,深化选择性课改,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实施“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合作发展重点项目,启动第三批“工匠精神”培育提升工程,做好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工作。

  11.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在校研究生数量突破1万人,全日制学生达到16.5万人。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双一流”高校建设,新增博士学位点3个以上;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学校建设,出台《关于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宁波诺丁汉大学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建设,支持宁波工程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等应用型本科高校争取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突破。启动在甬高校示范性现代化课堂建设,推进研究型教学、项目化教学。

  12.终身教育提级增效。进一步优化终身教育服务供给,服务市民素质提升和技能学习,筹备召开宁波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联席会议。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加强乡镇(街道)成校建设,建立跨区域的成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协作联盟。建立健全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办好宁波社区大学老年教育中心,推动社区老年大学标准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老年教育。推动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培育优秀社区学习共同体。完善宁波市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现代服务业平台等平台建设。

  13.民办教育创新规范。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工作,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区域内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强民办学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记分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管实施办法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学员学费预付信用保险。

  14.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推进特殊教育关爱融合,做好宁波市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收官工作,落实残疾儿童入园、入学要求。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做好随班就读工作,提高残疾学生入学比例,高中段达85%。推进医教结合,为残疾学生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继续开展合格资源教室以及示范性资源教室评选。

  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5.深化教育管理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波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开展宁波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制定宁波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立项、启动“十四五”宁波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广各类教育改革优秀成果,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加速推进宁波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加强教育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加快学校治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加强法治教育,建设一批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教室。推进政务数字化转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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