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抓好调研、做好参谋,精心做好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教育重要事项的基础工作,做好市领导每年至少1次进校宣讲或调研的服务协调工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职责。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要求,围绕“两个走在前列”目标,坚持...

.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抓好调研、做好参谋,精心做好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教育重要事项的基础工作,做好市领导每年至少1次进校宣讲或调研的服务协调工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职责。

  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要求,围绕“两个走在前列”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育治理效能,推动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

  1.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抓好调研、做好参谋,精心做好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教育重要事项的基础工作,做好市领导每年至少1次进校宣讲或调研的服务协调工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高校领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市教育局统筹协调服务市属高校的有效机制。借鉴市外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新城教育管理体制的建议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继续组织学校(单位)新提任干部列席观摩局党委决策会议,推动学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党对群团工作领导和统一战线工作。

  2.突出政治建设和思想教育。以加快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为主线,切实强化教育系统政治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教师原原本本学经典、原汁原味读原著,在深学深悟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常态化,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党员教师的理想信念以及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对学校(单位)的巡察内容。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预判和应对处置水平。

  3.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薄弱党支部建设,评选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教育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工作水平。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高质量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全市党建工作现场会。加强对市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覆盖质量。推动各学校(单位)配强党务干部,经常性开展对党务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探索研究校长职级制和任期制改革,分专题定期举办校长论坛、讲座和学习交流研讨会,着力提升校长学习力、专业力、思考力和领导力。加强年轻干部和优秀党外干部的遴选和培养。依托甬舟一体化平台,分批次遴选学校优秀干部到宁波进行跟岗学习、挂职培养;建立健全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制度。建立局管科级干部任职后向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和能力。实施学校中层干部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提升中层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5.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干部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递到“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完善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并落实备案管理,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常态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函询和诫勉谈话,不断将廉政风险防控的关口向前推移,切实纠正校园内外、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基建后勤、招标采购、会议培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警示教育。提高教育会计结算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集中结算对学校(单位)财经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总闸”作用。完成第一轮专项巡察任务,开展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大对教育政策贯彻落实的审计监督力度,实施6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2个重点专项审计。

  二、落实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

  6.坚持铸魂育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局班子领导、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抓好思政课的任务分工,按照“六要”要求抓好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大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学,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切实把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抓紧抓实。开展全市思政课教学比武、优秀课例征集评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全面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以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中国梦”“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学宪法讲宪法”等系列主题教育,开展“过好我们自己的节日”等校园系列活动。贯彻落实《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订校园文明行为公约并上墙,把公约作为师生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加强习惯养成教育。规范并支持教师用好惩戒权,严格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深化中小学德育校本课程建设与实施,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品牌化发展,开展德育优秀课程、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深化学生成长导师制,深入了解学生和亲近学生,掌握他们的话语体系、身心状况、所思所盼,做深做实导育工作。加强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小学中青年班主任队伍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推评市级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学生成长导师。力争美丽学校优秀级比例达到90%。

  7.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实施健康学校工程。认真贯彻《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坚决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在确保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基础上,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学生喜爱的社团活动。发挥中考体育升学考试导向作用,引导和促进学生自觉主动参与体育锻炼。新增省级以上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5所以上、市级体育教育先进学校5所。贯彻落实《舟山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讲师团)、市青少年防近工作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全面落实防近工作责任制,把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班级。继续推进“我与课桌椅共成长”、“健康教室照明”、“书包瘦身”三个专项行动。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网络化检测设备学校全覆盖和信息化近视防控大数据平台,出台近视防控规范标准和操作流程,有序组织和督查学生课间远眺等活动。建立学生每年4次视力监测制度,进一步提升近视筛查、进行早期诊断和干预的能力,力争近视率再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启用全市首个示范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评估通报制度,努力保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位居全省前列。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测筛查、建档造册、干预诊治和跟进关注,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心理健康教师标准配置和卫生保健教师转岗培训。

  8.抓实劳动教育和美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要求,用实用好《舟山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活动指引(试行)》,坚持学科教学渗透、劳动课程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一体化设计推进,加强对中小学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组织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达标校(优秀校)评比活动。加快建设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统筹谋划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成10个省(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筛选打造3-5条本区域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深化美育教学改革,研究改进音乐、美术课质量监测模式,切实有效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学生喜爱的社团活动,精心组织舟山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科技节,定期举办综合性、专项性艺术竞赛活动。新增市级艺术教育先进学校5所以上。

  9.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引导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生活化、园本化,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落实零起点教学,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落实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以“核心素养”为导向,加强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学习培训,平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主干课程分层走班教学比例和实效,巩固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10.加快教育科研提质升级。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方案,充分发挥教科研工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制定完善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逐步把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切实发挥教研员开展课题研究引领作用,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学指导水平。坚持以教育教学需求为导向,促进小课题研究,优选做好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的重点课题、精品课题的培育、孵化和推广。加快推进新区教育品牌孵化培育工作,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增补调整相关项目;组织市政府教学成果奖评选,力争在省政府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好成绩。创评“一校一品”、“一社一品”成教特色品牌,力争新增2个以上省级成教品牌项目,组织做好国家级社区教育优秀项目申报展示,进一步扩大舟山社区教育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三、注重优质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

  11.建成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力落实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浙石化等5所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薄弱幼儿园提升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计划,进一步减少无等级幼儿园,扩大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比例,力争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6%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7%以上。全面实行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区”制度,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入园公平。

  12.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舟山市加强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对重点海岛县的帮扶指导,实施“初中崛起”工程,加快提升公办初中办学质量。完成舟山六小续建项目,力争明年秋季投入使用;做好定海城北小学新建前期工作,启动普陀东港初中新建工程,推进建设海星中学改扩建工程。扎实开展国家级优质均衡县和现代化学校创建,指导岱山县、嵊泗县完成首批申报任务。扩大城区新办学校和薄弱学校纳入名校集团化管理的覆盖面,加快培育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完成民工子弟学校专项整治任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例保持在96%以上。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扎实推进“ 示范校、示范创新实验室、学科教室创建,进一步提升育人空间使用效益。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扩大之江汇教育广场应用,加强“技术与教学融合应用联盟”课程设计、讲师队伍、服务扩面等工作。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建设和技术保障,适时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2.0工作。

  26.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绩效导向,修订完善各类学校考核办法。强化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教育发展责任,完善市对县(区)政府教育发展考核指标,将相关部门教育工作纳入市政府考核范畴。做好迎接新一轮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查工作。推动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加强对海岛教育、劳动教育、近视防控等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健全督导评估反馈和公告制度,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单位实行严格问责。

  27.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严防疫情侵入校园,全面建立防控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全市首家以“平安教育”为主题的综合体验式教育基地。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及应急处置,加强教育装备设施安全防范,定期开展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推进市本级学校(幼儿园)智能化人脸识别访客系统全覆盖,积极打造立体化全方位“智安校园”。强化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突出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充分发挥综治警务室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加快建设安全指数更高、稳定基础更牢、社会各界更认可的平安校园,力争全市“5A级等级平安校园”达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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