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郭玲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兼顾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各地人民法院加大了在线诉讼的探索力度。 作为在线诉讼改革的“试验田”“样板间”,成立一年多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13509次、总时长7792小时的在线庭审,在平台建设、环境设置、庭审流程、技术细节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在线庭审经验。 2月21日下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举行电子诉讼庭审规范新闻发...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郭玲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兼顾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各地人民法院加大了在线诉讼的探索力度。
作为在线诉讼改革的“试验田”“样板间”,成立一年多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13509次、总时长7792小时的在线庭审,在平台建设、环境设置、庭审流程、技术细节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在线庭审经验。
2月21日下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举行电子诉讼庭审规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庭审规范》,为全国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及今后在线诉讼的探索提供“北京经验”。
在线诉讼机制初步形成,庭审“在线为原则线下为例外”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特定11类涉网案件,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努力,依托电子诉讼平台、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智慧诉讼服务中心”等,摸索出一套在线诉讼技术发展的“北互模式”。
自2018年9月9日成立到2020年2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立案51794件,审结43995件。其中,当事人立案申请100%网上提交,在线缴费率90.7%,在线庭审率99.6%,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95%,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线上移转率100%,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100%。
此次公布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庭审规范》强调“以在线为原则、以线下为例外”的庭审原则,第一条规定:“电子诉讼采取在线视频方式开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申请线下庭审,或存在确需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特殊情形的,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开庭。当事人申请线下开庭的,应提交书面申请。”
针对这一规定,张雯院长表示,互联网法院的在线审理方式,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规定的,一方面考虑到互联网法院在在线诉讼规则方面先试先行的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都是涉网案件,纠纷发生在网络,证据大多产生在网络,纠纷当事人具备用网能力。
“云”开庭不等于放飞自我,着装场所纪律都有规定
《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庭审规范》第四条和第五条对线上诉讼身份认证、账号使用予以规范,确立了专用账号及密码的身份标识原则。这意味着在网络庭审的情况下,获得了专用账号和密码,就相当于获得了在平台上的一把“私人钥匙”,持有这一把“钥匙”使用平台,就视为被认证人本人行为。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不得授意他人使用自己的账号密码,不得让他人冒充自己参加诉讼。
互联网的开放、便捷,为当事人参与诉讼带来了便捷,同时也给传统的法庭仪式感带来了冲击和挑战。
对于在线庭审的着装、环境、礼仪,《规范》的第八条至第十三条进行了规范。明确对于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规定着装,包括律师也应该着律师出庭服装,没有职业着装规范的,应文明着装。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应当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参加庭审。
根据《规范》,在网吧、商场、广场参与线上庭审,开庭时穿着睡衣、吸烟、进食、拨打电话、故意脱离视频画面,在现场旁听、讨论、提供庭审建议等,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明确证人出庭作证方式,庭审录像可替代庭审笔录
原则上,法官必须在法庭内开庭。法庭中,法徽、法槌是彰显法律威严的必要符号,即使在在线庭审中也应保留。《规范》特别提出了“虚拟法庭”的探索路径,即以虚拟化方式呈现国徽、法槌、席位,实现法官“打开电脑,就有法庭”。据张雯院长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目前正在强化此项虚拟化技术的研发。
传统线下庭审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按照缺席审理。但线上审判时“到庭”“退庭”的标准如何界定?《规范》对此予以明确。根据《规范》第十四条: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视为“拒不到庭”,庭审中故意脱离庭审视频画面,视为“中途退庭”,分别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证人出庭是在线诉讼程序设计上的难点,《规范》第十七、十八、十九条对在线诉讼的证人出庭方式予以规范,明确证人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于同一场所参加庭审;法院应当采用音视频信号隔离等方式,确保证人在线作证前及完成作证后不能在线旁听庭审;证人在线参加庭审的,不公开庭审直播,但庭审结束后应当公开庭审录像。
庭审以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时参与为主要方式。但在一定情况下,当事人确无法在同一时间完成庭审,而分别完成庭审也不影响法庭查明事实的,可以异步的方式完成庭审。针对异步庭审,《规范》第二十一条明确,经当事人书面申请且其他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法院审核后,可采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不同时间参加庭审的非同时庭审方式,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庭审。针对异步庭审,张雯院长表示“是一种例外模式,不是广泛应用的模式。”
《规范》还对庭审笔录、庭审公开、庭审直播予以规范。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庭审录音录像可以替代庭审笔录;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经法院释明,当事人同意的,庭审录音录像可以替代庭审笔录。据了解,当前公众可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旁听庭审。经过一年的实践,北京互联网法院累计的网上旁听量已经超过了2200万次。
疫情防控期间确保服务不缺位,法院日均立案150件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各地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挑战。为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兼顾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北京互联网法院展开了一系列工作。据张雯院长介绍,春节假期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1月31日,法院发布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暂停线下立案、诉讼服务接待,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平台、手机小程序等查办诉讼事项。为了确保服务不缺位,法院坚持立案平台7天24小时开放,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减损。从2月3日到2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收到立案申请2681件,平均每天近150件,与疫情发生前基本持平。为了方便当事人联系法官,法院还专门公布了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办公电话,为在家办公的干警办理了电话技术转接。2月3日到2月20日,共进行了线上开庭谈话378次。同时,也加紧外网端的办案平台开发。通过加大在线多元调解、加强研判及司法宣传等,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规范》出台,是在线庭审研究成果和工作要求的最新体现和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庭审实践经验的鲜活体现,也是对强化在线诉讼、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