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韩静 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产复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广东省潮州市出台了一系列复产复工指引,从企业复产复工条件,报备方式条件核查,指引企业有序复产复工。 根据潮州市工业企业2月9日24时后复工复产指引要求,疫情期间,潮州当地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到所在的镇(街道)登记,并与所在的镇(街道...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韩静 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产复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广东省潮州市出台了一系列复产复工指引,从企业复产复工条件,报备方式条件核查,指引企业有序复产复工。
根据潮州市工业企业2月9日24时后复工复产指引要求,疫情期间,潮州当地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到所在的镇(街道)登记,并与所在的镇(街道)签订落实责任承诺书。
每个企业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负责落实防控工作,用工规模100人以上企业需配备3名以上专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此外,开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按企业实际情况,分区域、分批次合理安排有序上岗。企业负责人、员工故意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由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企业监督管理方面,潮州也提出具体措施。如企业复工复产需按照依法防治、属地管理的原则,企业所在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卫健部门、镇(街道)协助指导防控措施的落实。
各县(区)则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要加强辖区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辖区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并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根据潮州市复工复产指引要求,对企业登记2月9日24时后复工复产的材料,各县(区)负责落实当天对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资料不齐备的企业,进行一次性告知补正,若补充资料再不齐备,要责令暂慢开工。若发现复工复产企业不符合规范情形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对未经登记擅自复工的,由企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产。
对未经登记擅自复工复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返工人员健康监护工作如何有效开展?潮州提出,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配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报备健康状况,测体温戴口罩,设隔离留观室等。
《小康》记者了解到,对于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潮州市要求复工企业需建立企业员工台账及时报送镇街。复工企业需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
指引还要求企业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进行登记造册。发现发热症状或疑似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区来潮人员,给其戴上口罩,由企业落实专人专车,并做好相关防护,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就诊,同时报当地疾控部门,并积极配合社区、公安、卫健工作人员工作,做好终末消毒;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其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值得一提的是,潮州市还要求疫情期间,每家企业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这些事项需注意
潮州市公布的复工复产指引还呼吁,公众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
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煮沸高温消毒。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