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6日获悉,民政部发布《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动员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特别是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健康服务等防控疫情急需用品的生产企业尽早恢复节后生产经营,加急生产医疗物资,优先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医用急需物资,通过正规渠道,提供给相关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尽快满足...
记者2月6日获悉,民政部发布《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动员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特别是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健康服务等防控疫情急需用品的生产企业尽早恢复节后生产经营,加急生产医疗物资,优先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医用急需物资,通过正规渠道,提供给相关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尽快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意见》要求,引导会员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民生保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工作,稳定供应、畅通物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此外,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行为,坚决杜绝制造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