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韩静 通讯员粤公宣 2月4日,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通过涉疫情线索核查,对三角镇一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据悉1月22日上午,23岁的刘某和家人一起,一家四口从湖北省随县驾车返回到三角镇结民村乌沙片。途径疫情发生地,但一家人并没有及时向村委登记备案和主动居家隔离,还多次到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密切接触人群。  随后,刘某出现感染...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韩静  通讯员粤公宣  2月4日,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通过涉疫情线索核查,对三角镇一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据悉1月22日上午,23岁的刘某和家人一起,一家四口从湖北省随县驾车返回到三角镇结民村乌沙片。途径疫情发生地,但一家人并没有及时向村委登记备案和主动居家隔离,还多次到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密切接触人群。

  随后,刘某出现感染症状,但在就医时仍刻意隐瞒从其湖北返回中山途经疫情发生地、以及其继父邓某武(男,52岁,湖北省随州市人)湖北籍人员身份等情况。确诊后,刘某被隔离收治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其继父邓某武等3名亲属均被送至中山市指定隔离点进行观察,其中1人第一次核酸检测呈阳性。

  无独有偶,板芙镇有一居民,其7名亲人分别于1月17日和1月22日乘坐航班从疫情发生地到达深圳,后来到其板芙家中。其后,相关部门曾多次到小区进行排查,但该居民一直没有向相关部门和小区物管报告过亲人相关信息。2月2日晚,这位居民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被公安机关警告批评教育。

  除了瞒报信息,还有擅自从居家隔离点随意走动、到公共场所活动的。2月3日,沙溪分局查处两名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沙溪镇的湖北籍夫妇甘某某(男,32岁)、刘某某(女,30岁),该两人擅自从居家隔离点某小区外出,回原住处出租屋取衣物,又去沙溪某市场购买生活用品,未及时返回隔离,被中山市公安机关传唤批评教育并各罚款200元的处罚;2月3日,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一对疫情发生地籍父子因拒不执行自我隔离规定,还向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吐口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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