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社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李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14日在北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落实“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工作职责,与各级法院共同努力,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中国最高法14日发布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2019年,从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中遴选出10个对执行实践具有重...

  中新社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李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14日在北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落实“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工作职责,与各级法院共同努力,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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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中国最高法14日发布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2019年,从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中遴选出10个对执行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23批指导性案例集中发布。

  吴兆祥表示,执行领域的指导性案例,除具有统一裁决尺度,实现同案同判等普遍意义外,在当前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的下一步工作中,还具有十分重要的特殊意义。

  首先,目前强制执行领域的立法供给较为不足,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制定了大量执行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但规则空白仍然存在,尤其是面对层出不穷、类型繁多的执行争议。需要发挥指导性案例灵活性、精准性强的优势,进一步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难题,并与正在进行的强制执行立法、司法解释等共同构成完整的执行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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