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劳永逸,应重视督导评估长效机制建设。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督导检查组对浙江省海盐县、宁波市江北区进行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督导评估检查,并在海盐县召开了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启动现场会,备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瞩目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认定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新时代义务教育发展的主题,也是教育督导评估的重中之重。督导评估工作要立足新形势、新特点,不断改进方法,使教育督导评估的杠杆更结实、更有力,撬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更大活力。

  突出评估重点,引导政府和学校突破发展瓶颈

  既要重视政府主体责任,又要重视学校的主体责任。义务教育发展中,政府及有关部门承担着领导、规划、投入、管理等主体责任,这是教育发展的必要前提,重视政府主体责任,是我们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法宝。

  新形势下,每一所学校,作为办学主体,在招生、教育教学、规范办学行为、减负、维护学生安全等各个方面承担着更为具体的责任,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充分前提。

  既要重视硬件和数量、更要重视软件和质量。《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规定:“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这是一项非常关键的指标,值得特别重视。考虑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覆盖面有限,各省份应该尽快建立起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做到全覆盖,从而守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质量关。

  既要重视具体指标、更要重视社会认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的一个关键标准。在评估工作中,要重数字重事实,更要重数字事实后面的价值和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感受,把人民群众是否认可作为最严格的尺子。

  严格评估程序,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严肃性

  教育督导评估的权威,在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该看到,由于一定程度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教育督导评估的严肃性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确保督导评估实效,关键在于严格评估程序。

  开门督导。要学习国务院大督查公开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方参与等做法,做到督导评估计划公开、工作安排公开、结果公开,让社会知情,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若发现一县存在达标不实即终止当年度该县所在省份所有县评估认定的规定,是一项极具震慑力的措施,可以倒逼省级督导评估严格把关,同时倒逼市、县、学校扎实做好自评工作。

  重视成果巩固,建立督导评估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劳永逸,应重视督导评估长效机制建设。

  重视整改复查机制。要引导各地不要仅仅盯在是否通过评估认定上,而要把精力集中到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及不断发展上。要进一步完善监测机制,动态监控各地发展水平,建立警示、黄牌警告、摘牌等制度,保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能不断提升。

  重视提出决策建议。教育督导评估机构联系广泛、贴近一线,具有决策、执行部门所不具备的工作优势。各级督导评估机构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但发现问题,还要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特别是要超前谋划,能够提出前瞻性决策建议。

  重视推广典型经验。如这次对浙江省两个县区的评估认定,两个县区的许多做法可圈可点、值得其他县(市、区)学习。更为可贵的是,浙江省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县域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教育向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良好载体,很值得推广学习。

  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有言,给我一个支点,可以撬动整个地球。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是一个宝贵的杠杆,用好它,便可以撬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更大活力,使我们的义务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

  (作者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督学网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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