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各方主体力量,构建社会共治的制度,是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的重中之重,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保障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关乎亿万家庭幸福。特别是随着供餐形式更加多元,供餐品种日益丰富,学校食品安全引发的社会关注不断增加。有的学校在食堂设施设备配备、布局流程、从业人员管理,以及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不时暴露出一些问题,凸显了校园治理的一些短板。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成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提升现代学校治理水平的重要课题。
食品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泰山。保障学生饭桌安全,需要主管部门、学校负责人、家长乃至整个社会树立责任意识,从民族未来的高度、从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从关爱每个孩子的态度,将责任二字始终“置顶”。今年4月1日起,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施行,明确提出实施学校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和“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正是旨在强调“校长(园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的相关责任。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离不开一套严谨、科学的风险防控体系。学生用餐环节多、链条长,需要学校严格规范食堂加工制作全过程控制。学校食堂管理、食品采购、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每个环节都应有详细规定,每个环节的管理都不能松。只有打造一个贯穿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才能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引入各方主体力量,构建社会共治的制度,是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的重中之重。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明厨亮灶”等,都是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以“明厨亮灶”为例,截至今年10月14日,全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数量已达到31.86万户,覆盖率占有食堂学校数的84%,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数为5.28万户,覆盖率占有食堂学校数的91%。实践证明,只有将食品采购、食品管理、供餐单位等信息真正置于阳光下,才能进一步加强理解,促进家校双方共同推进校园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不久前,教育部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题发布会上透露,教育部对营养改善计划出现问题的省份开展督办工作,集中约谈相关省份负责人,督促及时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整改工作,坚决斩断从孩子“口中夺食”的黑手。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制度不完善、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清洗消毒不及时等食品安全隐患就会无所遁形,“四个最严”就能落实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
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保障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加强和改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将风险隐患警钟及时“敲起来”,把食品安全责任“担起来”,使问责追责更加“硬起来”,才能让广大师生更安心,让家长和社会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