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实施方案》以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根据《实施方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我国将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城市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政策落实的主节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开展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试点,将各项改革任务压实下沉到各个地级城市,目标是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在试点数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一定代表性。”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我国地级以上城市,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校生人数10万人以上的有100个左右,全国500余家国家级开发区绝大多数也位于地级以上城市。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将覆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每个省、自治区重点打造1—2家改革标杆城市。原则上每个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选择3—5个行业开展试点,推动行业组织、产业政策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精准助力。同时,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东中西部可结合实际有所区别),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
试点城市、行业和企业将在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五方面先行先试,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