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教育部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集中调研。
5月5日,教育部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集中调研,教师工作司负责同志及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等12个省(市)教育厅(教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教育部门负责同志、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专家参加调研。
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思路,教育部分两批公布了共49个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示范区典型经验,带动省、市、县积极推进。山西、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省已出台专门文件,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动,其中浙江已在全省全面推开;其他省份的一些地市、县区也积极参与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调研组到中小学校实地考察,与校长、教师、家长代表深入交流,了解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给学校管理、教师发展、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带来的显著变化。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以及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韶关市、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开展情况,参加调研人员又分组就改革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通过充分的调研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对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认识,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及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丰富和完善了推进改革的方法举措,对深入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