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两会结束,但社会各界对问题的关注本身没有结束,有些问题甚至刚刚破题。本期开始,我们梳理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也就他们的建言和专家、一线实践者包括企业界对话互动,以求持续推动问题的解决。

  一年一度的两会结束,但社会各界对问题的关注本身没有结束,有些问题甚至刚刚破题。本期开始,我们梳理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也就他们的建言和专家、一线实践者包括企业界对话互动,以求持续推动问题的解决。校园安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关注,本次两会,代表委员同样关注。———编者

  部长点题: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落不实,这个山是悬在空中的

  刚刚过去的两会上,校园安全继续受到教育部和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3月12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校园安全牵涉面很广,必须多部门协调配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从制度上发力,从突出问题突破。同时,陈宝生强调,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老的问题还没解决完,新的问题又出现,要从综合治理的力量基础、技术基础、制度基础三个方面下功夫;第二,要配合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部等部门和教育部每年一起开展“护校安园”活动,把这个活动持续抓下去,将幼儿园和学校建成安全的幼儿园和学校;第三,加强督导检查追责,把责任落实。陈宝生强调,“安全责任重于山,落不实,这个山是悬在空中的,掉下来会砸死人。”

  代表委员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张玉清:

  引入校园安全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

  “我国各级学校的体育教学中,因体育教学或竞技性活动引发的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导致很多学校取消或减少体育课程设置,这对素质教育不利。”全国政协委员、华东交通大学副校长张玉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应完善校园安全的解决程序,为素质教育保驾护航。

  张玉清说,“校园安全是推动素质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缺乏校园安全,素质教育将受到严重影响。还有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已经使校园安全问题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尚未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校园安全共治模式。”为此,张玉清建议,要厘清关乎校园安全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个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使校园伤害事故处置有法可依。他特别强调,要明确学校对学生应该履行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学校对校园安全问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法定责任。同时,加强对学校的履职监督。但要避免赋予学校过高的法律义务而无免责条款,使得教育活动开展缺乏保障。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共治机制。”张玉清进一步解释道,教育事业不仅要重视“教”的建设,还要重视“育”的发展,教的主体更多在于学校和老师,育的主体则更多在于家庭。因此,必须将家长纳入校园安全教育、事故防范和纠纷解决的校园安全共治体系中,同时,加强社会对校园安全的责任感,形成校内校外共同治理的格局,加强“警”“校”合作,提升处理校园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共同致力于校园安全的维护和事故处理,维护学校和教师应有的尊严。

  “同时建立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张玉清认为,在传统的纠纷解决途径之外,引入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程序相对更便捷,有利于避免教育行政部门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将责任转嫁给学校或教师以息事宁人的做法,同时也降低纠纷解决过程中对学校教学活动、校园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

  (记者郝雪)

  全国政协委员刘伟:

  人工智能时代,借力新技术保障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不仅限于学校空间范围,与部分社会安全也有交集。应对校园安全最好的方式,莫过于防患于未然,守住第一道安全防线,将一切威胁师生安全的因素隔离在外就显得尤为重要。”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佳都集团董事长刘伟表示,“守护校园安全不仅要靠我们自己,更要依托现代科技。现在很多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应用在保卫校园安全中,帮我们守住第一道防线。”

  刘伟建议加大校园智能防控的软硬件投入。比如对校外监控区域“数人头”,一旦人数密集甚至超出某一个数值,人工智能设备便发出警告反馈给工作人员,由相关人员进行疏导处理,这样有助于减少群体事故的发生。通过视频监控,对行为异常、持危险器械和徘徊不断的人进一步监测,形成预警。

  “现在教育部在提倡‘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 技术应用于校园安全领域,判例库数据来自从最高法到全国各区县3000多个各级法院的判决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有关校园安全的全部可采集到的法院判决文书均在其中;所有数据按照年龄阶段、事故类型、责任主体、事故地点等精准分类,而且每日更新。

  有关专家指出,校园安全法院判例库是家长和校方关于事故处理的参考,有利于引导家长和学校依法面对校园安全事故,也是学校面向家长、孩子和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的工具,从而为依法治教提供支持。同时,该案例库的出现,也便于主管部门随时掌握所管辖区域内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并进入法律程序的数量和趋势。

  据研发机构———国内专注于互联网数据采集挖掘、舆情监控和法律搜索的北京可兰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方介绍,“校园安全法院判例库”的创意受启发于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康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五次会议期间关于建立校园安全事件判例库以减少“校闹”,维护校园秩序同时也促进依法治教的呼吁。(孙洁)

  链接:

  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王康:

  教育部牵头推出校园安全事件判例库,引导依法治教

  “现在有一个常见的现象,就是如果一名学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相关的地方发生意外伤害或死亡,家长和家属往往要找学校给个所谓的‘说法’,同时要求学校给予赔偿。即便学校给出了说法,只要学校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达不到期望,家长就会同亲朋好友到学校闹事。”早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王康就为“校园安全事件判例库”建言。

  王康说,我国发生的与学校相关的意外事件,有的在假期里发生,有的在校外发生,有的已经由司法机关认定与学校无关,但学校仍被要求承担无限责任。在王康看来,学生发生了意外事件,学校该不该赔、该赔多少,主要应看学校在这件事上是否负有过失责任,或者负有多大的过失责任。如果政府、学校、家长都能严格依照法治思维,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校闹”根本不会发生。但由于法制意识的淡薄、依法治教的滞后,每当学生发生与学校相关的意外事件,总是以“息事宁人”为目标,以“摆平了事”为原则,督促学校“花钱买稳定”。这在无形之中助长了“校闹”的风气,“校闹”人员更加有恃无恐。不仅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他建议由教育部牵头,对学校常见的各种意外事件或纠纷进行收集、排查和梳理,整理寻找出一批要素相同的典型案例,并提供给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审判公布典型判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力量,对涉及学校的典型案例进行规范性审判,公布审判文书,进行要素分析,以指导全国各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判例为参照,同一个国家同一部法律同一个标准,坚决打击非法“校闹”事件,将依法治教真正落到实处。(本刊首发于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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