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与公安、综治、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不断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规范,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学校安全工作扎实推进。

  3月12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回答记者“加强校园安全保护”有关问题时表示,校园安全责任重于山,必须多部门协调配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从制度上发力,从突出问题突破。

  一年来,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与公安、综治、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不断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规范,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学校安全工作扎实推进。

  据统计,目前,全国的中小学幼儿园有86%以上配备了保安员,70%以上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达到了国家建设标准。在基础教育阶段,2018年非正常死亡学生人数进一步下降,事故灾难类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1.5%。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校园安全牵涉面很广,在制度建设上,教育部抓机制促合力,强化部门协作,如会同公安部共同组织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导各地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做好学生欺凌与暴力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举措,完善管理制度。

  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教育系统完善与公安、综治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和隐患预防、管控与处置等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措施严密、科学有效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增强。以湖北为例,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省市县三级成立了政法、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省教育厅成立“1+N”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校车安全、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等15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教育系统推行“全面履行三项职责”工作机制,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合力不断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各地各校积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海南省突出事故预防,着力排查治理溺水隐患。压实属地责任,市县镇三级政府加强对滨海、山塘、水库、江河湖泊、工地矿坑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台账,逐一整改,确保宣传教育、警示标牌、防护设施和监管监控全覆盖,落实日常巡查制度,通过常态化的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将学生溺水事故风险降到最低。

  湖南大学通过建立专防与群防、步巡与车巡、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人防体系,打造分区管理的物防体系,建设智能高效的技防体系,扎紧“三道防线”,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筑牢安全保卫屏障。该校先后投入4000余万元,建成集报警求助、指挥调度、道闸管理等于一体的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自动报警系统覆盖全校。

  加大监督力度,狠抓考核问责整改

  为防患于未然,教育部加强专项督导,实现检查常态化。开展春季、秋季开学检查,教育部在全面督查各级各类学校条件保障和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基础上,重点聚焦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具体落实上,各地也加大了监督力度。如每年夏季、汛期等溺水高发时段,海南省教育、公安、水务等部门均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年底以“一市县一报告”方式集中反馈问题并挂牌督办;联合省政府督查室、安监、应急等部门,定期督查地方政府和省直部门落实防溺水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问责。

  2月28日,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重申要加大监督力度,狠抓考核问责整改。各地各校要切实用好隐患排查这个“扫雷器”,及时发现问题,防微杜渐;要用好监督检查这盏“探照灯”,查找那些安全工作落实的盲区、制度的死角、保障的漏洞;要用好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各地要将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牢牢牵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通过真督查、严问责,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2019年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已明确要求,下一步,要准确把握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对溺水死亡、交通意外、校园欺凌、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做到精准研判,打好防范和应对安全风险的主动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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