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需求源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关系到一代学生的成长和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充分的师资配备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2014年11月,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合理均衡配置,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今年两会,民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46件,其中关于教育的重要提案就是有关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改革的建议。

  在提案中,民盟中央提出目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面临4大问题:一是地方严控编制总量,无法增编。地方对教育发展所需增加的教职工编制实行“一刀切”,一概不能增编,编制核定政策无法真正落实到位,难以满足地方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

  二是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不均衡,结构性矛盾突出。由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等原因,农村生源相对减少,城镇学生增多,农村学校表面上按生师比计算编制相对宽裕,但实际运行中教师又普遍紧缺,而随着学龄人口大量增加,城镇学校教师编制日益匮乏。在学科结构上,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配备基本满足需要,而音体美、信息、双语等教师配备明显不足,在一些农村学校这一问题更加突出。

  三是地方增编因素考虑不足,难以适应教育发展需要。总体来看,各地确定的增编因素与基础教育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不能满足需求。比如“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导致生育休假女教师增多和未来学龄人口增加,许多地方教师储备不足。新课程教学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小班化教学改革、寄宿制学校兴起等均对增加高素质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对口帮扶和教师培训的力度逐步加大,均造成了一定数量教师的阶段性离岗。

  四是现行编制标准偏紧,需要适时予以修订。2014年开始实行的城乡统一编制标准,是基于多年前我国中小学生规模庞大、国家经济实力不够强大、教育财政供给薄弱的情况而确定的。与发达国家、发达地区、我国教育发展需求相比,现行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偏紧,越来越难以满足教育现代化的需要,应适时予以修订完善。

  教师编制需求源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关系到一代学生的成长和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为此,民盟中央建议,教师编制与其他行政事业编制需求存在差异,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应该从实际增长的需求出发,改革中小学现行编制管理办法,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单列管理。推动地方按照编制标准和实际需求,将公办学校教师统一纳入编制管理。充分考虑各种增编因素,科学测算中小学编制,定期核定编制,加强教师编制配备,完善教师编制统筹调配管理。

  同时,民盟中央建议,可以推广北京、山东、内蒙古等地经验,以地市或县为单位,建立中小学教职工机动编制池,统一管理,调剂使用,统筹用于因产假、病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以及满编超编又确实需要教师等情况下的教师补充,灵活机动适应地方教育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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