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将《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总结》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黔教发〔2019〕1号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管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职业院校、省属中学:现将《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

现将《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总结》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黔教发〔2019〕1号

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管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职业院校、省属中学:

  现将《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总结》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附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立2019-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贵州大学部省合建加快“双一流”大学建设的工作方案》,支持贵州大学设立学科特区,汇聚人才高地,发挥全省领军型大学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贵州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提升。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建立学科学位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做好2019年贵州省硕士点合格评估工作,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继续落实省政府与省外高水平大学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责任处室(单位):高教处、科研处、民教处〕

  25.切实加强民族教育。认真实施第一、二、三批民族教育“双百工程”,组织第四批“双百工程”项目单位申报工作。继续认真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组织市(州)与对口帮扶的城市积极做好校长提升计划。〔责任处室(单位):民教处〕

  26.大力推进继续教育。统筹指导规范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加强对成人学历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实施贵州省社区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省社区教育三级办学试点,继续指导省级社区教育试点单位建设。开展好终身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责任处室(单位):考试院、职成教处〕

  27.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和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深入落实就业政策。着力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责任处室(单位):就业办〕

  28.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结合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相关工作,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达标校创建、县域普通话情况调查、语言资源集的编写等语保工程相关工作。举办好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责任处室(单位):语委办〕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29.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稳妥推进试点地区中考改革工作。全面改善高考综合改革的基础条件,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关工作,做好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着力改善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条件。研究制定关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工作方案。〔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规划处、基教处、考试院〕

  30.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督促指导各地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开展民办高校年检工作和民办高校资产财务审计工作。〔责任处室(单位):民办处、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

  3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起草《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和《贵州省教育督导实施办法》。举办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培训班。深入抓好依法治校工作。加强全省教育系统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继续推进高职院校章程核准工作。〔责任处室(单位):学前处、督导办、法规处〕

  32.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办好第十二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服务国家中外人文交流工作和“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建设,打造务实合作精品项目,积极参与2019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年和“澜湄合作”等合作机制。打造“留学贵州”品牌,扩大来黔留学生规模,提升留学教育质量。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体系。加大公派出国留学力度。继续加大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责任处室(单位):国际处、交流周秘书处〕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3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研制出台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将师德建设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全过程。继续开展“四有”“三者”好老师专项培训。努力使广大教师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赢得学生,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以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自觉做为学为人的表率,做让学生喜爱的人。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责任处室(单位):教师处〕

  34.补充教师数量。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多形式增加教师数量。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力度,实施“特岗计划”,加强特岗教师招、管、用、转工作,关心特岗教师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特岗教师工作和生活,关注特岗教师成长。加大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及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责任处室(单位):教师处〕

  35.提升教师水平。实施“国培计划”,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加强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力度。加大“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模式创新。继续开展省级教师精品课程建设,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责任处室(单位):教师处〕

  36.落实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全省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升乡村教师待遇。继续做好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责任处室(单位):教师处〕

  六、加强党的建设,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37.持续推进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发展,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贵州工作特别是对贵州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宣讲。〔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办、宣传中心、社政处等〕

  38.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开展委(厅)内部巡察。加强干部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推动省市(州)共管高校加快发展。〔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巡察办、审计处、组织处、人事处〕

  39.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督促市(州)、县(市、区)党委尽快设立教育工委,明确1名常委分管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加大院(系)党建制度改革、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基层党务队伍建设力度。重点推进高校、农村中小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组织建设。〔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处〕

  40.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学习贯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师生,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教育、提高思政课教学实效、全面做好立德树人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实施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十大育人”体系,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继续实施领航计划。〔责任处室(单位):社政处、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高教处等〕

  41.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切实加强对学校网络、校报校刊的管理,严明教学纪律,坚决防范错误思想、宗教活动等对学校的侵蚀,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处室(单位):社政处〕

  42.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机制。主动沟通各级各类媒体,充分发挥教育媒体优势和作用,讲好贵州教育故事,唱响教育主旋律,传播教育好声音。强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教育舆情尤其是互联网舆情工作。〔责任处室(单位):厅办公室、宣传中心、期刊公司、信息中心〕

  43.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资源优势和专长经验,为服务中心工作拓展正能量。不断壮大“五老”工作队伍,积极开展“老校长下乡”、“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责任处室(单位):离退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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