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扎实开展“学习贯彻教育大会精神”系列活动,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头脑。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

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扎实开展“学习贯彻教育大会精神”系列活动,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头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深化教育改革,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努力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下好高质量发展的教育先手棋。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扎实开展“学习贯彻教育大会精神”系列活动,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头脑。筹备开好全市教育大会,推动出台《绍兴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等系列教育政策意见,进一步明确绍兴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举措。

  2.深化“五星三名”活动。开展 “五星育人、三名争创”评估验收工作,争取全市有60%的学校实现五星达标。建成一批市级“五星育人、三名争创”示范带、示范学校,打造一批中小学校党建品牌。召开“五星育人、三名争创”工作推进会,推广各地各校创建经验。继续以“五星育人、三名争创”统筹整合市直学校考核,优化完善考核办法。

  3.提升基层党建质量。深化“党建质量提升”工程,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学校党组织组织力。落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三个实施意见。开展高校二级学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书记轮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专职化、专业化水平。结合教学实际,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加大从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强化骨干教师、党员的“双培养”机制,不断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切实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作用和学校党建的引领作用。

  4.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四大工程,推进“清廉教育”建设。梳理办学行为“小微权力”清单,用好审计手段和内审结果。加强合作办学管理,规范教育、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出台不作为不担当负面清单,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通过提醒、函询等方式,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社团兼职等规定。

  5.重视党管人才工作。支持各校通过多种方式进全国知名高校宣传、招聘,吸引优秀毕业生来绍从教,精心组织新教师初任培训。落实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政策,运用好《市直学校争创“名师名科名校”激励办法》,优化人才服务,争取引进一批素养较高的学科骨干教师。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6.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市领导联系高校制度,落实为高校师生作形势报告制度,完善在绍高校联席会议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定期开展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分析研判,健全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机制,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和网络等阵地的管理。

  7.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绍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质量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提升等“三项计划”,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构建全课程育人格局。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师生比,配齐配强思政工作队伍。

  8.做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持续推进“阳明文化进校园”活动。继续做好德育微创新“4+1”工作,总结德育工作典型经验。实施省编中小学学科德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统筹抓好文化校园、清廉学校、法治校园、健康校园等建设工作,确保2019年文明学校创建率达80%以上。

  9.补强立德树人薄弱环节。统筹实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和研学游等综合实践课程,制定《绍兴市青少年学生研学游行动方案》,指导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游。加强综合素质实践基地和研学游基地(营地)建设,深化农旅、文旅、军旅等“三旅”工作,巩固小学学工、初中学农、高中学军实践活动,推进校内劳动常态化、家庭劳动经常化、社会实践多样化。统筹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素养。

  10.改进学校体艺卫工作。规范学校体艺卫课程设置,提升体艺教师专职比例,开发开设体艺类拓展性课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公示制度,强化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制度,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校园足球工作,举办第二届军体运动会和第三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比赛。做好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试和学校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工作,深化高雅艺术进校园、地方戏曲进校园和书法教育进校园活动,承办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现场会。积极落实健康绍兴规划,规范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状况跟踪。

  三、扎实推进教育公平有质量发展

  11.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全面完成《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第三轮行动计划》。推进等级幼儿园争创工程,力争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70%以上。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面行动,力争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规范建设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力争全市新建幼儿园16所,新办15所。出台《绍兴市农村幼儿园提质20条》,推进农村薄弱幼儿园补短提升行动,力争全市农村幼儿园等级覆盖面达100%。推进特殊教育向下延伸行动,力争全市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学前儿童入园率达90%以上。

  1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段学校管理标准》和《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制定《绍兴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领域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薄弱校提升办学水平。扎实推进初中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试点,探索开设steam课程。建设中考网上报名录取平台,配套出台综合素质评价、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科学实验考试等制度,落实名额分配生实质性分配到各校。

  1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2018-2020年)》,开展普通高中分类办学试点工作,探索创建科技、人文、艺术、语言、综合等学科见长的多元特色高中。落实新高一新课标新教材实施工作,加强学科课程群建设,提升选修必修课程合力,指导学校合理引导学生选课。统筹制定三区招生计划,深化市区打通招生办法,严格实施“八项严禁”招生纪律,平稳有序做好打通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深入推进市直学校“敢管善治”管理行动,切实提升市直学校管理水平。

  14.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推进省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市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工程,深化“三名工程”(名校、名师、名专业群)建设。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多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深入开展“千名教师下企业,千名技师进校园”活动,以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职教集团(联盟)常态化运作。扩大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增强职业院校的实践、实验和实训教学环节,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以各级各类技能比武为平台,全面提升面向人人技能抽测质量,确保全国中职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成绩保持全省领先。推进继续教育多元开放发展,积极开展以家政服务、新型农民、企业职工、老年教育等为主的成人非学历培训,打造社区教育的绍兴品牌。

  15.推进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发展。推动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市战略的意见》,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全力支持绍兴文理学院更名设置绍兴大学。支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面提升办学内涵”,支持南华大学上虞高等研究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上虞产教融合创新园以及中国计量大学上虞高等研究院等项目建设。组织好绍兴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创产业与艺术设计大赛。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选树一批师德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楷模。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出台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在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评先评优中全面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有偿家教行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17.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实施在职教师专业素养提升行动计划,继续开展教师基本功大比武,落实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加强重点学科基地培育,实施品质课堂深化行动,抓好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生涯规划、自主招生等专项研究,提升教育科研服务改革的能力。加强学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打造一批适应职业发展需求的智慧教学名师。抓好研学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建设,组织绍兴名师高级研修班、学前教育名优教师培训班,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储备一批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一人一策”进行精准帮扶和跟踪培养。

  18.改进教师激励机制。推动出台《绍兴市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引导全社会尊重关心教师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奖励基金会,鼓励完善教师绩效考核等收入分配制度。做好最美教师、第二届绍兴名师等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全力争取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奖与公务员基数同时间、同幅度考虑,增强教师职业获得感、成就感。

  19.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将“县管校聘”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相衔接、与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与教师专业发展相衔接的“三衔接”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初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学校的试点工作,完善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学校自主评聘和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出台改革容错免责清单。建立中层干部数据库,加大80后年轻干部配备力度。

  五、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20.推进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推动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力争有1-2个区(县、市)创建成功。“一校一策”指导嵊州市和新昌县的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确保全市创建率达98%以上。开展第八批市级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力争全市总创建率达75%以上。抓好绍兴市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力争有40所左右的学校通过市第三批现代化学校评估验收。积极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力争省级创建率达到50%,国家级有突破。

  2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全市学校网点调整规划》,统筹《市区学校网点布局专项规划》,形成《越城区学校网点布局15年规划》(2020-2035),加快推进市区教育融合发展和全市域协同发展。围绕唱好“双城计”,落实《关于镜湖新区及周边教育资源优化方案》,引进1-2所国际学校。加大教育现代化建设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全市教育“三项经费”按规定增长,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22.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全市82个学校建设项目,协调推进文理学院扩建改建、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二期、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和邮电学院二期等建设工程,加快柯桥华舍中学、越城新梅山小学和迪荡中学、新昌潜溪中学和城东实验学校等一批扩建改建新建工程,全力抓好绍兴技师学院(筹)、绍兴聋哑学校等市直学校7个建设项目的进度,力争完工33个项目,完成投资总额 38亿元以上。完善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完成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2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绍兴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省-市-县-校”平台全网融通,积极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规模化应用省级试点。根据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需要,积极推进智慧教室、创新实验室、学科教室建设,全面实现全市公办高中全覆盖。实现市、县两级教育局及市直学校间政务视联网联通。着力实施精准教学,建设市直普高精准教学分析中心,引导各区、县(市)开展大数据中心和精准教学平台建设,推动全市精准教学共同体建设。指导柯桥区、上虞区实施“携手城乡、同步课堂”试点工作。

  六、切实优化教育生态

  24.办好六件关键民生实事。全市城区小学开展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启动实施全市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室及学生宿舍空调安装工程。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个100%覆盖,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端讲座100讲”活动。探索破解超规模办学问题。综合施策扭转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且逐年上升的势头。清理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活动。

  25.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交流。继续实施融杭联甬接沪优质教育资源同推共享计划,建立杭绍甬名园共同体,深化市直学校与杭甬名校的合作互动,积极主动承接杭甬沪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在绍高校与国外优质高校的合作办学。持续实施“千校结好”项目,推进中小学校与国外友校开展师生交流访学研修。积极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山海协作。

  26.规范提升民办教育。推动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支持各类民办学校和国际学校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完善“黑名单、白名单”制度,探索分类整治、分类规范机制。

  27.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建设,积极建设智能化校园安防体系,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全市“平安校园”创建率达到98%以上。市直学校按照“四联三防”要求全面完成防撞设施配置工作。推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程,实现校园突发事件“零升级”。扎实做好“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28.不断优化教育服务。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加强“ 政务服务”建设,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实施以新型居住证制度为基础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做好问题学生、留守儿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弱势群体“一生一档”和“一对一”帮扶工作,规范实施学生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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