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白阳)13日,司法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可通过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等方式查看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并在2020年1月13日前提出意见。  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指出,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当前在发展中面临有效供给不足、结构亟待调整优化、文化企业发展存在困难等难题,需要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加以解决。对此,草案送审稿从创作生产...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白阳)13日,司法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可通过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等方式查看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并在2020年1月13日前提出意见。

  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指出,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当前在发展中面临有效供给不足、结构亟待调整优化、文化企业发展存在困难等难题,需要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加以解决。对此,草案送审稿从创作生产、文化企业、文化市场等3个关键环节发力,在人才、科技、金融财税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

  在创作生产方面,草案送审稿明确,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创作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等7类优秀作品。

  国家鼓励和支持综合运用文化表达方式进行创作,支持多种文化艺术题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的探索和创新。国家鼓励和扶持优秀网络文化作品的创作,培养和扶持优秀网络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评论人才。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领域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等职能,依法维护创作人员权益。

  在文化企业保障方面,草案送审稿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企业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创新基金投资模式,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国家依据税法规定实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文化市场的发展,草案送审稿强调了“诚信经营”原则,明确国家建立文化市场诚信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事文化产业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得从事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虚构市场评价信息,不得在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欺骗消费者或过度炒作,扰乱文化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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