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各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制度。资料图:航拍福州市区一处正在开发的楼盘。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
中新网12月2日电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各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制度。
资料图:航拍福州市区一处正在开发的楼盘。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住建部和应急管理部两部门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提出意见,含六方面内容:
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
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分别代表企业和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自觉接受政府部门依法检查;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的处罚。
吊销责任人员从业资格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并依法实施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有关注册执业人员,也要依法责令停止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注册证书,不准从事相关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