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周锐)为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国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了《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资料图:集装箱码头。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27日在京介绍说,该《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四个维度,构建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

  中新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周锐)为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国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了《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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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集装箱码头。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27日在京介绍说,该《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四个维度,构建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工作体系。

  他表示,《实施意见》实现了四个转向,确保转变精准到位:

  ——转变监管理念,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向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确保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

  ——调整监管重点,从关注企业个体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更多着眼于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效率,加强系统谋划和整体调控;

  ——改进监管方式,从习惯于行政化管理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优化监管导向,从关注规模速度转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引导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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