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网11月25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办督查发现,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单位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承诺不兑现,没有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如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有关部门慢作为,三年煤改电补贴不兑现;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慢作为,致38户居民无法取暖等。资料图:工人检查冬季供暖机器设备。中新社记者 苏丹 摄  中国政府网25日发布《关于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

  中新网11月25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办督查发现,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单位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承诺不兑现,没有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如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有关部门慢作为,三年煤改电补贴不兑现;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慢作为,致38户居民无法取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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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工人检查冬季供暖机器设备。中新社记者 苏丹 摄

  中国政府网25日发布《关于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单位保暖保供工作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供热供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

  《通报》称,近日,北方地区逐步降温,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连续收到群众反映冬季取暖方面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立即派员赴河北省、山西省有关地方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发现,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单位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承诺不兑现,没有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有关部门慢作为,三年煤改电补贴不兑现

  2016年,按照保定市有关工作部署,莲池区西关街道部分居民家庭由传统散煤取暖改为电取暖。暗访发现,根据规定,有关部门应按照实际用电量每年给予“煤改电”家庭1次现金补贴,然而,相关补贴迟迟未发放。多位小区居民数次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补贴难以领取、影响家庭取暖等情况,有关部门久拖不办,给群众冬季生活带来很大负担。

  督查组随机走访多户“煤改电”家庭发现,虽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户配发的取暖设备供暖效果较好,但由于相关补贴迟迟未发放,导致群众取暖成本居高不下,设备使用率低。多数家庭使用重新购买的小太阳等低功耗设备,取暖效果较差,室内温度不足13℃。督查组在莲池区西关街道办事处2019年9月19日向当地供热部门报送的申领补贴材料中发现,西关街道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被拖欠“煤改电”补贴427.2万元,直到11月16日督查时仍未发到群众手中。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有关部门监管失职,供暖公司无证经营且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

  暗访发现,2014-2018年,怀来县佳能热力有限公司、河北新阳京北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先后向怀来县东花园镇站前、新民居、上湖郡3个小区居民按照供暖费的50%收取“报停费”。根据2014年怀来县物价局下发的《怀来县集中供热申请暂不用热热费补偿标准规定》,集中供热申请暂不用热热费补偿标准为当年供暖费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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