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社北京11月20日电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会议提出,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明年底前率先实现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一物一码”,并可由公众自主查验。资料图:市民在医院等候领取药品。中新社发 张斌 摄  会议指出,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为降低“虚高”药价、减...

  中新社北京11月20日电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会议提出,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明年底前率先实现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一物一码”,并可由公众自主查验。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市民在医院等候领取药品。中新社发 张斌 摄

  会议指出,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为降低“虚高”药价、减轻群众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

  会议指出,一是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优先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集中采购,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构建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平台,依托省(区、市)建设全国统一开放采购市场。

  二是确保集中采购药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加强中标药品抽检,实行市场清退制度。建设药品追溯系统,明年底前率先实现疫苗和国家集中采购使用药品“一物一码”,并可由公众自主查验。

  三是制定实施国家用药管理办法。推动医疗机构首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依法查处不合理用药行为。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的优化。

  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相同剂型和规格的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探索更加高效的药品货款支付办法。

  为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并与营改增改革取消营业税相衔接,会议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草案保持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完)

中国教育信息订阅号二维码
中国教育信息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