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华社广州11月12日电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主席声明(节选)  (2019年11月11日,中国广州)  序言  1 2019年11月9日至11日,来自40多个国家、4个国际组织的法学法律界人士相聚中国广州,出席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围绕“深化中国法治国际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2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

  新华社广州11月12日电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主席声明(节选)

  (2019年11月11日,中国广州)

  序言

  1.2019年11月9日至11日,来自40多个国家、4个国际组织的法学法律界人士相聚中国广州,出席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围绕“深化中国法治国际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2.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积极响应。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超过6万亿美元,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已经超过900亿美元,“一带一路”倡议及其“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已被写入联合国大会相关决议。

  3.在2019年4月25日至27日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38个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和联合国秘书长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共40位领导人出席圆桌峰会,来自150个国家、92个国际组织的6000余名外宾参加论坛,形成了283项成果,确立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目标,为各方开展全方位对接合作,进一步指明了重点和方向。

  4.法治合作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法治是共建“一带一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不仅是“一带一路”参与方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责任,也是包括法学学者、律师、仲裁员、调解员、公证员、企业法务等广大法学法律界人士的使命,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建议“一带一路”参与方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和地区组织在相关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法治之基。

  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共同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5.“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和平稳定环境。呼吁和支持“一带一路”参与方守望相助、讲平等、重感情,坚持求同存异、包容互谅、沟通对话、平等交往,加强法治合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话化解分歧,协商解决争端,不断增进法治共识和法治互信,进而深化政治互信,共同致力于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打牢互利合作的坚实根基。

  6.支持“一带一路”参与方深化在网络安全、打击跨国犯罪、打击贩毒、打击“三股势力”、联合执法、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法治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环境。

  7.支持“一带一路”参与方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加快营造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投资环境,严格履行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建立有约束的国际协议履约执行机制,推动外商投资、金融、税收、劳工、交通运输、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法律政策的完善以及法律合作,清理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和做法,公平对待各国投资者和经营者,逐步减少和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8.支持“一带一路”参与方积极推动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软联通”,为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产业合作等提供机制保障。继续支持“一带一路”参与方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在借鉴、吸纳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加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技术标准体系对接和兼容,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走向深入;积极开展多边和双边会计审计监管合作,推动会计审计标准趋同和监管等效,为跨境投融资活动和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9.廉洁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呼吁和支持“一带一路”参与方完善反腐败法治体系和机制建设,协力打造廉洁高效的现代营商环境。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规范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在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等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构建良性市场秩序。深化反腐败法律法规对接,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等国际公约和相关合作倡议为基础开展司法执法合作,推进双边引渡条约、司法协助协定的签订与履行,构筑更加紧密便捷的司法执法合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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