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30日电(记者安路蒙)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市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以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 9万户,立案830件,罚没款530余万元,责令整改1670家“小饭桌”,约谈51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涛华针织品经销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内蒙古蒙古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30日电(记者安路蒙)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市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以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9万户,立案830件,罚没款530余万元,责令整改1670家“小饭桌”,约谈51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涛华针织品经销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内蒙古蒙古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内蒙古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内蒙古广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汽车案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磁灸家居用品店虚假宣传案等。

  在这些案例中,有的经销店销售侵权商品或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有的企业将形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回溶再加工。有的房地产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将公寓打上隔层销售给消费者,宣传“买一层送一层”的虚假广告。还有汽车销售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向消费者收取手续费等。

  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上述案例当事人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至28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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