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李亚南)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2日在北京表示,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约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约30%的常用药价格有所上涨。将继续努力保障临床用药的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8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有关情况。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出席并发言。中...
中新社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李亚南)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2日在北京表示,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约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约30%的常用药价格有所上涨。将继续努力保障临床用药的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8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有关情况。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出席并发言。中新社记者张宇 摄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日就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有关情况召开吹风会,陈金甫在会上作出以上表述。
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约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8%;约30%的常用药价格有所上涨,主要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少数药品价格涨幅较大。
陈金甫在会上指出,从药品涨价的原因来看:一是市场调节的机制还不充分,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情况;二是有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的因素;三是有客观的成本因素,对于历史价格低的药品影响较大。
针对目前突出的问题,陈金甫称,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药品价格的稳定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监测预警、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暂停挂网、违法处罚等措施,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措施等。
“目前,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中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会上指出,“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为暂时性、局部性短缺”。
曾益新表示,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抓紧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文件,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完善短缺药品采购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