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网8月22日电针对“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22日表示,医保局和有关部门从价格的管控、建立药品信息的预警监测机制、深化改革三个层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药价。资料图:医生正在为病人取药。中新社记者 杨华峰 摄  22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有关情况。  陈金甫指出,药品的价格是重大民生问题。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药品供应使用这...

  中新网8月22日电针对“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22日表示,医保局和有关部门从价格的管控、建立药品信息的预警监测机制、深化改革三个层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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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医生正在为病人取药。中新社记者 杨华峰 摄

  22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有关情况。

  陈金甫指出,药品的价格是重大民生问题。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药品供应使用这三个问题要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价格方面要稳定,稳中有降,也要允许有降有升;保障质量方面,包括推动创新药,推动质量一致性评价,推动中国重大临床用药的使用范围。所以药品的价格问题得要从质量、供应使用、价格三个方面统筹考虑。

  在价格方面,陈金甫表示,医保局和有关部门一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于出现的涨价事件,医保局采取几个方式:

  一是约谈企业,说明情况予以纠正,回归正轨,某种意义上也是唤醒企业价值观,正确运用市场的手段,合理的定价。

  二是拒不纠正的,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给予惩戒,向社会公布、披露,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的问题。

  三是依法处置。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一些,在这方面起到了震慑和纠偏作用。对出现的涨价事件已经形成了部门联动、及时应对的机制。

  陈金甫介绍,要建立药品信息的预警监测机制,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预警监测。通过药品的信息网,包括部门共享网、终端采购网、药店和协会的药品信息网等,尽可能建立全覆盖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问题。

  二是成本调查。为了保证企业的质量发展,防止企业滥用垄断和不合理的定价机制,要进行成本调查,将来还要引入药监局的分析。

  三是函询约谈。定价行为不合理,超出预警线,或者超出常态,请企业来做说明。

  四是信用评价。通过对企业产品和定价进行信用评价,通过社会、群众的投诉、医院的反映等,让企业树立起一种品牌意识,进行社会监督。

  五是信息披露。让老百姓监督企业。

  六是暂停挂网。在保证供应的情况下,暂停挂网,意味着不能再进医院。

  七是违法惩处。综合利用医保支付、市场监管等多种管控措施,形成一个严密的、有效的、及时的预警机制。

  陈金甫还表示,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的影响药品价格、质量、供应使用等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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