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长江干线航道区段标准,即实现长江干线3000吨级船舶直达宜宾、5000吨级船舶直达重庆、万吨级船舶直达武汉、5万吨级船舶直达南京。  在船型标准化方面,《意见》提出,到2025年,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5%;到2035年,达到100%。资料图:船舶驶过沪通长江大桥。...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长江干线航道区段标准,即实现长江干线3000吨级船舶直达宜宾、5000吨级船舶直达重庆、万吨级船舶直达武汉、5万吨级船舶直达南京。

  在船型标准化方面,《意见》提出,到2025年,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5%;到2035年,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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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船舶驶过沪通长江大桥。 许丛军 摄

  《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发展绿色化、设施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服务品质化、治理现代化的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设施装备明显改善,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到2035年,建成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内河先进行列,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为长江经济带提供坚实支撑。

  《意见》围绕交通强国目标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第一、服务民生,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统筹兼顾、协同高效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五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系统治理,促进航运绿色发展。针对港口船舶绿色发展水平不高、港口岸线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等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优化运输结构和组织方式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其中在船舶污染防治方面,针对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下单壳油船环境污染风险较大,而现有技术规范又没有明确要求的问题,《意见》提出了“研究将400总吨以下新建货运船舶具备污染物收集储存设施、600载重吨以下新建油船具备双壳等纳入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并提出了“逐步推行以400总吨及以下运输船舶‘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排放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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