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项规程”推进庭审改革 本市法院一审当庭宣判率近60% 本报讯(记者孙颖)市政协日前围绕“关于推进北京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三项规程’的提案”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北京市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北京法院开始试点“三项规程”,全年一审当庭宣判率接近60%,召开庭前会议158件次,证人鉴定人出庭361件,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 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向东表示,北京法院将...
完善“三项规程”推进庭审改革
本市法院一审当庭宣判率近60%
本报讯(记者孙颖)市政协日前围绕“关于推进北京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三项规程’的提案”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北京市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北京法院开始试点“三项规程”,全年一审当庭宣判率接近60%,召开庭前会议158件次,证人鉴定人出庭361件,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
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向东表示,北京法院将坚持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有效防范冤错案件。将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全面提升刑事司法的总体效能。将以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为重点,聚焦司法证明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依法裁判实质化,持续抓好“三项规程”建设,着力破解制约公正审判的突出问题。
●三项规程
2017年12月市高院制定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试行,被称为“三项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