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意见》是以指导性文件而非以法规的方式出现,是国家对于近阶段资本参与幼教导致各种乱象频发采取的行政手段。
全国民办幼儿园16.04万所,所谓的高收费园所(每月收费3000元以上)实际是少数,约占全国民办园的10%左右,而5000元以上的则更少。在中国,红黄蓝是唯一一家以实体幼儿园为业务主体的美股上市公司,在全国有不到1000家园所。此外涉及学前教育领域的上市公司也只有30余家。因此,这些上市公司在整个学前教育中不具有代表性。一些自媒体对《意见》禁止学前教育机构上市的条款进行了过度解读。
另外,经过这么多年的市场洗礼,现在发展比较好的园所大部分质价相符,收费标准已经被当地百姓认可接受,否则早就被市场淘汰了。
在我看来资本市场的存在只是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工具,没有必要视其为洪水猛兽。过去几年,一些营利性民办园为了逐利,想出了名目繁多的“双语教学”“艺术特长”“早期潜能开发”等项目。为了所谓的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说法,很多家长“硬着头皮”交赞助费、占坑费、空调费……幼儿园高收费让一些家长不堪重负的现象确实存在。应该整治的是这样乱收费的园所。
此次《意见》是以指导性文件而非以法规的方式出现,是国家对于近阶段资本参与幼教导致各种乱象频发采取的行政手段。严格意义上说,暂时限制营利性幼儿园的资本化就是为了解决教育回归本质不应过度逐利的问题。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像房地产限购一样,以行政手段来解决现有问题。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区别在于时效性差异巨大。
此外,破解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需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和供给。即使政府加大投入,也要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举办者办园积极性。对于“入园贵”问题,恰恰需要开放市场、强化竞争,允许多元形式存在,才能满足人们对教育的多元需求。
(作者系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广东当代民办教育管理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