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起遴选和建设一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起遴选和建设一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做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结相关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国树立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发挥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引导、深入调研,鼓励区域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的地区积极进行申报,实事求是做好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突出带动效应,以点带面,重点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眼当前影响学生视力健康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整体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遴选和建设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要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等工作相衔接,融入各地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县城)等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申报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的地方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加强区域统筹,纳入重点工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制度完善、措施有力,有支持保障和督导评估。根据教育部总结的全国部分地方和学校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面形成的构筑防近工作体系、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并建立视力档案、强化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改善视觉环境、减轻学业负担、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加强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家长参与、强化考核督导、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和机构建设等有效经验和做法,至少在以上六个方面卓有成效。
《通知》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特色、有经验、有成效的地区遴选出来。加大对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管理,推动经验交流,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质量。教育部将在师资培训、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等方面对遴选认定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