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信仰是公民发自内心的、油然而生的对法治的自觉敬畏、信赖、膜拜和尊崇的一种精神状态或情感,是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前进的强大动力。

  法治信仰是公民发自内心的、油然而生的对法治的自觉敬畏、信赖、膜拜和尊崇的一种精神状态或情感,是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前进的强大动力。

  诚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而“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的法律其实就是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与公民自身的法治素养、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有关,就教育中的法治信仰而言,目前,我国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仍然存在着较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学校依法办学尚有差距。部分学校领导班子法治意识不强,管理观念落后,人治痕迹较重。有的学校法人代表独断专行、一言堂,不尊重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一些学校办学随意性大,不能严格规范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少数学校受经济利益驱使,乱收费、乱招生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学校办事只重结果,不讲程序,权利救济机制不健全,导致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这里要重点说一下学校章程的问题。不少学校管理者认为,学校已经制定了较为详尽且有效的规章制度,没有必要再制定什么章程。不少初中、高中校长认为,学校的头等大事是升学率,章程建设可有可无。甚至有一些名校长也认为,学校即使没有章程,也照样办得好。

  教师依法执教尚有差距。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也是对教师从教的基本要求。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办班;不尊重学生就学的平等权,歧视学生;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或随意侵占学生的上课时间或安排其为教师个人办私事;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教师对学生违纪行为不愿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而是简单地“一罚了之”。

  长此以往,不仅给学生心灵带来创伤,也会激发学生逆反心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学生法治教育尚有差距。现在的中小学生均为“00后”,其生活学习环境较之以往有了明显改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他们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和渠道都比以往更加频繁多样,而学校教育相对封闭、单调乏味,造成学生反教育行为增多。许多学生存在心理承受能力较弱、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控制力较弱等问题。

  这说明中小学法治教育尚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为,法治教育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评价、有经费等“六有”配套建设滞后,法治教育的联合机制尚未形成,中小学生缺乏课堂外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体验。

  家长依法家教尚有差距。近年来,家庭教育备受关注,很多父母知道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依法家教的意识较为淡薄。笔者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女孩,父母在她3岁时离异了,女孩后来不断遭到父亲和继母的暴力,8岁开始外出流浪,16岁犯罪。在与律师交流时,女孩提到,在多年流浪的艰苦岁月中,支撑其活到现在的信念就是找到生母,以及对父亲的恨。这个案例启示我们:家长教育孩子的前提是依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要自觉远离家庭暴力。

  那种“孩子是我的任我打骂”“不打不成才”的观念与现代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是格格不入的,它不仅折射出父母教育的无能,更反衬出人性中欺凌弱小的劣根性。

  上述问题的背后折射出我们在依法治校方面教育法治信仰的严重缺失。如果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以及家长都能从心底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底线思维,人人信仰法律,习惯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为人处世,相信教育中的种种乱象一定会从根本上得以根除。

  (作者系湖北省襄阳市第三十六中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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