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推荐的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遴选结果名单进行了综合认定。
教体艺函〔2018〕11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
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
训练营遴选结果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创建(2018—2025)和2018年“满天星”训练营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17号)要求,在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推荐的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遴选结果名单进行了综合认定。认定并命名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等3916所中小学校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北京市朝阳区等33个县(区)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等47个单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现将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遴选结果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加快改革发展。 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是引领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是加快校园足球普及发展的示范典型。要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指标体系》《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工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大胆探索实践,创新体制机制,保持鲜明特色,在教育教学、训练竞赛、师资配备、场地建设、经费投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为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积累更多经验。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建设作为发展校园足球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多方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在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示范带动机制,鼓励开展多方面的区域内或跨区域交流,不断提升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创新能力、建设能力和发展水平,为带动学校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和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发挥示范作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退出机制。 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要开通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公开校园足球进展情况,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范畴,定期实施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与优化布局相结合,对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专项检查工作,对于不合格的单位,要建立退出机制,取消命名并予以通报。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有关问题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何辉 朱红松 010-66097180)
附件:1.
教育部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