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教育工作,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将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作为振兴乡村的重要举措,对乡村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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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教育工作,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将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作为振兴乡村的重要举措,对乡村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更对两类学校的发展提出一系列保障性措施,为乡村教育提供了政策的支持,对于指导乡村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指导意见》中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有力措施,更是振奋人心,犹如甘露,润泽人心。

  首先,明确了乡村教师编制的倾斜政策。当前,我国的公办学校实施教师编制管理,学校教师的编制根据生源的多少确定,区域统一核定标准,编制到校,为教师聘任与岗位管理提供了严格的依据。然而,乡村学校却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如若按照传统的编制标准,小规模学校,六个年级不足百名学生,教师编制仅为四五名,平均一个班分不到一名教师。这样的师资配备很难保障乡村学校开足、开齐课程。编制管理如若不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将造成小规模学校开不了门。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小规模学校教师编制,充分考虑到了乡村小规模学校的特殊性,为学校师资配备提供了基础性保障。而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教师编制考虑到寄宿制学校在食宿管理、晚自习辅导方面的额外工作量,具有较强的政策针对性与倾斜性。

  其次,保障了乡村教师合理的福利待遇。乡村教育条件艰苦,岗位吸引力较弱,需要一定的经济杠杆去撬动。通过工资待遇的倾斜性扶持,全方位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是乡村学校留住教师的关键之所在。《指导意见》指出,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探索将学校安全保卫、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这点切中了乡村教育发展的要害,通过拉开乡村学校之间的工资距离差,让小规模学校、偏远乡村学校教师获得实惠,得到政策的红利,师资倒挂现象就不会太遥远。

  再次,激活了乡村教师管理的内驱动力。乡村教师向城镇教师流动,乡村教师向镇区流动,一直以来是乡村教师队伍管理的难题,乡村小规模学校留不住教师,就很难保障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对此,提高乡村小规模教师福利待遇是重要因素,改进乡村教师管理机制同样是重要的举措。《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这样的教师管理机制,激活了乡村教师管理的内驱力,推进了乡村教师岗位公平的同时,也推进了乡(镇)内部师资的均衡,这对于乡村小规模学校无疑是最大师资支持,对于优化乡(镇)师资配备,提高乡村偏远学校的教师工作热情可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李克强总理说,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不是楼房、课桌,是教师。近段时期,国家相继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均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意见》更是明确了两类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思路,相信随着政策的全面推进与落实,乡村教育的振兴指日可待,乡村教育的质量会愈加公平,渐趋向好。

  (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许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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