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以来,浙江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两轮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举措。
自2011年以来,浙江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两轮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举措。尤其是在过去的3年时间,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整治无证幼儿园1700多所;等级园覆盖面达到95.8%,比2013年增加1609所;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师持证率从2013年的65.86%提高到2016年的91.27%。
尽管如此,我省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足和课程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学前教育成为我省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公平普惠发展,省政府于近日发布了《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第三轮行动计划》)。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我们要紧紧把握这一历史机遇,大力推进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在不久前落幕的全省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部署会暨幼儿园课程改革启动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指出,要努力推动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政府主导
解决学前教育“不平衡”“不充分”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新户籍制度的落地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幼儿园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现阶段,我省学前教育资源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园际之间、公民办之间、人群之间的不平衡,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幼儿园教师紧缺。此外,加上未来几年的人口增长和流动因素,将带来新的入园压力。
面对学前教育发展所带来的种种挑战,《第三轮行动计划》提出了四大重点任务:一是增加资源供给,优化布局结构;二是健全投入机制,强化经费保障;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提升队伍素质;四是强化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具体而言,我省今后3年将逐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普遍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基本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普遍规范办园行为,基本消除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看管式”现象。
《第三轮行动计划》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县级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同时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我省各地以当地教育实际情况为依据,制订并实施区域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截至目前,绍兴市、海宁市和兰溪市等地已经出台了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
聚焦普惠
全省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占到83%左右
按照《第三轮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将占到83%左右。83%的指标比国家目标高出3个百分点,这既考虑了我省各级政府对保障群众利益的需要,也考虑了适当给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留出空间的需要。
我省各地将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当前供给实际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和改造一批薄弱幼儿园。例如:绍兴市越城区将优化幼儿园网点布局与规模,修订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按年度和区域排出新建、扩建、改建计划表,同时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到2020年,小区配套幼儿园预计投入使用20所左右。而上虞区则将重点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在各乡镇、街道规划建设(含改扩建)中心幼儿园,合理规划建设中心村幼儿园或村幼儿教学点,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不仅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综合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教师培训、公办教师支持、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而且给予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同一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目前,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已被纳入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认定工作有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简化的流程。
内涵发展
保障幼儿从“有园上”迈向“上好园”
近段时间以来,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针对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多、待遇低、流动性大、素质整体不高等问题,我省要求各地在区域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中制订实施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今后,我省将依法解决好幼儿园教师的配备标准、资格准入、行为规范、培养培训、职称评定、待遇保障等问题,重点解决好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使其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同时,逐年加大幼师的培养培训力度,增加幼儿师资供给总量,健全聘用和补充机制,以此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除了加强队伍建设,《第三轮行动计划》提出要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完善课程方案,优化课程实施过程和评价体系。结合2017年11月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我省逐年分4批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实施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课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