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称,通过出台《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分科、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

  今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如何衡量和培训有了标准。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化学学科教学)》(以下简称《指导标准》),《指导标准》涵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师德修养、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学科教学等15个学科领域18项标准,以及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的幼儿研究与支持、幼儿保育与教育等4个学科领域4项标准,共计22项标准。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教师培训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存在着针对性不强、内容泛化、方式单一等问题,如何提高培训课程对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的满足度,提升培训课程内容与一线教育教学实际的关联度,加强培训课程设计、开发、实施的规范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提升教师培训工作质量的重要任务。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称,通过出台《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分科、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各地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科学诊断,设置针对性培训课程,确保按需施训;促进各地按照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系统设计培训课程内容,持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与整体素质;推动各地遵循教师培训工作特点,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实效;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结构体系,为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奠定基础。

  该负责人介绍,《指导标准》采用相同体例,分为培训目标、能力诊断、课程内容、实施要求等4个主要模块。其中,培训目标是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是教师工作能力的理想状态,给教师发展“建模子”;能力诊断用于确定当前教师工作能力的实际状态,通过能力表现级差表,判断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的差距,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带教师个体“照镜子”;课程内容着眼于缩短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的差距,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能力素质,给教师提升“开方子”;实施要求重在为缩短差距提供有效的方式方法,推动各地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性,为教师培训“找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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