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部署,教育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形成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部署,教育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形成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据初步统计,2017年三个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10万人,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长9.3%。

  一是继续扩大专项计划招生规模。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近6.4万人,比2016年增加3400人,增长5.6%;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各省(区、市)农村学生近2.7万人,比2016年增加3700人,增长16.2%;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9500人,比2016年增加1380人,增长17.1%。根据中央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的“摘帽”贫困县今年仍继续享受专项计划优惠政策。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并与相关政策相衔接,推动优惠政策精准发力、精准落地。

  二是进一步严格专项计划招生管理。各地各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多级联合资格审核机制,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结合录取批次改革的实际,完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办法,增加学生录取机会。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期间,教育部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12个省份和有关高校开展督查,确保招生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持续强化考生帮扶和服务。各地强化部门协作,优化专项计划报名办法,为考生提供便捷的报考服务。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咨询。甘肃残疾考生魏祥、河北贫困农家考生庞众望受益专项计划被清华大学录取,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和全社会充分肯定。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高校做好新生开学准备,畅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切实将惠及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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